跳到主要內容

雇主們,你們不是Giver;求職者們,你們不是Taker


最近有支104人力銀行的廣告引發廣大討論,大意是:雇主們看了幾份履歷都看不上眼、批評得一無是處,揭開隱藏的姓名時才知道那三份履歷分別是:李安、吳寶春以及自己的親友;104銀行提出,希望雇主們當個Giver(給予者),能給年輕人機會。不到一周,一位年輕的創業家立刻推出另一支影片回應,意思是:我們不需要Giver,我們需要社會的理解以及對等的合作機會。

雇主真的知道年輕人需要什麼嗎?

「同情」真是好棒棒,可以讓給予者自我感覺良好,有時候還可以順便踐踏一下接受者的尊嚴,讓有了錢的人還站在道德制高點上。就像104那支廣告,無聲無息地酸了所有年輕人。學歷漂亮就說這大概放不下身段、學歷不好也可以講這人可能不夠努力、社團經歷多被說只會玩、打工經歷太多被說不夠專注在課業上、沒有社團沒有打工被說不過是書呆子──104人力銀行與企業主們居然不先反省這種判別模式有多無理取鬧,而是將之視作理所當然,再說:我們要當給予者,給這些「不好的年輕人」機會。


這簡直是在開所有25歲年輕人的玩笑吧?比直接說「你是個爛草莓,不爽請跟我吵架」還要更糟,而是「我知道你是爛草莓,這事情不需要爭論;我同情你,我會施捨你一份22K的工作」。

當然,我們可以理解以104的商業模式而言,他們必須說這種話。104人力銀行的營收來自於企業雇主而非求職者,非得討好這些企業雇主不可。最好企業雇主願意嘗試採用更多不同的年輕人,最好這些年輕人都不適任紛紛離職、加速人事流動率,對104這種仲介公司而言才是最有利益的事情。社會運動?得了吧,當任何一家營利公司在談非營利組織在倡議的事情時,社會大眾最好先想想這些事情背後是不是有商業動機。

從另一個角度看來,104的認知可能也沒錯。年輕人當然要先想辦法活下去,再來考慮其他事情,如果連經濟都無法獨立,根本稱不上一個能對自己完全負責的大人。但那位年輕創業家的影片卻徹徹底底打了104一巴掌。年輕人要的是自尊、是機會,是一個跟你平起平起說話的可能性──特別是對於那些堪稱「人才」的優秀年輕人,他們對於精神需求很高,例如:信任、認同、價值、成就感。他們要的不是一份工作,而是職涯上的重要一站。

企業該怎樣調整想法?

傳統人資評量一份履歷的方式不見得「錯」。首先,學歷跟經歷至少部分描述了一位求職者的能力與特質──找33歲、已經拿了一堆電影獎項的李安到食品公司當業務,恐怕並不合理。其次,遮起名字與照片的盲測法或許能降低裙帶關係的效應,但真正的裙帶關係,恐怕連人資這關都不用走。最後,人資不可能去除書審、把每一個求職者都找來面試,這樣做的成本實在太高了,對求職者跟人資部門而言都相當辛苦。

最大的問題,其實企業是對人才的鑑別方式。

台灣企業無法判斷誰是人才,特別現在這種遇到劇烈產業結構轉型的情況下,傳統企業最喜歡的聽話、服從性高、任勞任怨的員工,即使再聰明,都無法推動組織變革。此外,即使招募到具有創造力的員工,但怎樣養成一種學習型組織的環境,促使人才的潛能開花結果,又是另一個大問題。

台灣的老闆用人就是在賭,並且透過議價降低自己的風險;但問題是,當老闆發現自己賭贏了,居然真的招募到一個人才,這個人才完全物超所值的時候,這個人才已經要走了,而且留都留不住。人是這樣子的,你對人刻薄,人家會記在心裡,這時候你要加薪,人家也看不上你了。今天這支創業家的影片,談到的不只是創業的心態,還有老組織的問題。

勞方與資方的關係應該要是對等的,雙方互為對方的Giver跟Taker。

不可否認,我們現在正處於一個對資方有利的買方市場。短期而言,將持續對資方有利。但隨著人才外流、少子化世代逐漸長大,人才供給量將下滑地非常迅速,在需求量不會隨之下滑的情況下,再過不久,勞資關係就會開始轉向對勞方有利。如果企業資方不快點真正理解人才的需求,調整人才招募、人才培育的模式,很快就會遇到招募的瓶頸。

雇主們,別當Giver了,還是回歸本質,真正從Partner當起吧。


延伸閱讀

留言

這個網誌中的熱門文章

[影評] 阿拉丁──迪士尼的女性意識進入新高峰

迪士尼正式改編了1992年動畫版本的《阿拉丁》,真人版本的《阿拉丁》除了保留原本經典的劇情與音樂,同時更加入全新劇情。《仙履奇緣》與《黑魔女》,在原作本來時長就偏短的情況下,幾乎就是全新故事;前年的《美女與野獸》與今年的《阿拉丁》,原作長度大約90分鐘(90年代的迪士尼非常喜歡90分鐘這個長度),幾乎都保留主幹、僅增加30分鐘的劇情。

台北市房價崩盤只是時間問題

引言──如果你還認為台北市房價還有空間上漲..... 前陣子Facebook上有張圖被廣為轉載,大致內容是台北市房價租金比(Price Rent Ratio, PRR)為64倍,位居全球之首。房價租金比的計算公式是「房屋總價格/年租金」,意思是:房子的價錢足以讓人租幾年。實際租屋價格被視作是實質住宅供需的合理價格,消費者物價指數(CPI)中也是計算租屋價格(在台灣權重約佔20%),因此台灣近十年年台灣房價雖然飆漲但CPI上升的幅度並不大,原因之一就是租金幾乎沒有成長。正因為 租屋價格代表需求的合理價格,因此房價租金比越大就表示房價背離合理價值越遠 。然而,倍數在怎樣的位置算是合理呢? 一般而言二十年是合理的位置,意思是說:當一棟房子的價格相當於二十年租金時,不如就買下來吧 。 但為什麼是二十年呢 ?扣掉二十歲到二十五歲之前由父母扶養不論,成人能工作的時間大約是三十年,然而卻需要住五十年的時間──這樣看起來似乎表示二十倍似乎很少?然而房子的價格理受時間因素而折舊(這是重要的問題,後文會有更詳細的分析),新成屋五年價格開始下滑,三十年之後降價幅度非常小幾乎停滯。再加上人生有很多不同階段,例如結婚者可能在新婚時需要住雙人套房,成為四人家庭時需要標準的三房兩廳,退休後又只需要住雙人小房;單身者則可能需要工作時期市中心的單人套房以及退休後的寬敞景觀宅。房子是一個人生活的延伸,人的生活會隨時間改變,房子當然需要改變。更不用說房子裝潢大約十年一換,換裝潢的時候往往也是人生轉折時,許多人更會趁此時換屋。考慮這些因素,我們應該理解的結論是: 所謂「合理」的PRR倍數並不是一個固定的數值,而跟一個國家人民的生活模式有很大關連 。同時我們也必須理解的是: 即使合理PRR倍數並非固定,卻也有一定範圍,那跟人的生活模式改變、房子本身折舊有關──因此合理倍數,大約十年到三十年之間 。 全球房地產指標(GlobalPropertyGuide, GPG)這個網站(見延伸閱讀)列出了全球85大城市的PRR,其中就有72個城市落在剛剛提到的10~30倍之間,超出40倍的城市只有3座。從這角度看來,我想各位應該可以理解台北市的房價有多誇張,64倍幾乎是一個人成年之後到死亡的完整時間,其中我們只有一半時間能工作,可能有三次以上的重要人生時期轉折;而房子的殘值也將在三十年之間不斷下滑,五十年之後...

彭明輝教授,您還是少談點經濟吧

兩年前我看彭明輝的部落格,從一年多以前我開始不看。我不知道彭教授這段時間發生什麼事情,但他的文章越來越荒腔走板,幾乎到一種不可思議的程度。一個理工出身的教授對於國家現況之悲憤因此想提出更多有意義的經濟、社會與政治見解,其實是非常值得尊敬的事情;然而,如果不懂一項學問,卻自以為是高手地對其指指點點,理論、推論與結論都錯誤百出,我認為還是先潛心研究再發言,這才叫做「學者的態度」。彭教授對經濟學的錯誤認知與詮釋已經到了任何一個有辦法內化六學分普通經濟學課程的大學生都有辦法反駁的程度,這其實是非常誇張的事情; 他對經濟學的偏差理解,甚至不是什麼不同派系之間的差異,而是打從最基礎的知識建構就徹底錯誤 。 就以彭教授本月才發表的《 台灣人比韓國人更像奴隸 》來說好了,簡直是讓人看了下巴都要掉下來,完全是到了奇文共賞的水準。 我不是很能理解為什麼彭教授過去可以寫出好文章,但這一年多以來的水準墮落到這種程度,完全就是一個不懂經濟學的人卻又濫用經濟學名義說自己想說的話 。 以這段全文最重要的理論論述為例:「 最極端的市場有兩種:完全競爭市場和完全壟斷市場,前者利潤等於零而工資極大化;後者工資極小化而利潤極大化;前者是亞當史密、古典經濟學和新古典經濟學的夢想國度(經濟意義下最自由而平等的國家),後者是經濟上的奴隸制度。 」從這段可以很清楚地看出,彭教授完全不懂經濟學所謂「市場」概念。 經濟學所談的「市場」包含很多種「市場」,最基本的兩大市場就是「消費市場」跟「勞動市場」 。特別值得注意的是,這 兩大市場都是在談企業與一般民眾的關係,但是民眾在此有兩種角色,第一是消費者,第二是勞工 。 就消費市場而言,廠商是供給方、消費者是需求方 ,完全競爭市場中的廠商利益會最小消費者利益最大;完全壟斷市場中的廠商利益最大消費者利益最小。 就勞動市場而言,勞工是供給方、廠商是需求方 ,完全競爭市場中的廠商利益會最大勞工利益會最小,完全壟斷市場中廠商利益最小勞工利益最大。換言之,彭教授說的「完全競爭市場利潤等於零工資極大化,完全壟斷市場工資極小化利潤極大化」,完全是把兩種市場混在一起所得到的結論──這個結論非但完全不是經濟學理論,同時也完全不符合現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