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管理]《華爾街之狼》你是狼,還是模仿狼?

《華爾街之狼》(The Wolf of Wall Street)是2013年底由馬汀史柯西斯(Martin Scorsese)執導的傳記式劇情片,劇本改編自90年代爭議人物喬丹貝爾福特(Jordan R. Belfort)的回憶錄。本片全球總票房達3.9億美金,創下大導史柯西斯自身最高票房記錄。《華爾街之狼》的評價也相當出色,IMDb至今維持8.2分的高分,爛番茄也有77%新鮮度;第86屆奧斯卡獎中獲得五項大獎提名,第71屆金球獎中得到兩項大獎提名,最後李奧納多(Leonardo DiCaprio)更是一舉拿下最佳男主角獎。

《華爾街之狼》描述1987年時22歲的喬丹貝爾福特(李奧納多狄卡皮歐飾演)進入金融證券業這個聲色犬馬之地,歷經1987年10月19日著名的股市「黑色星期一」之後,轉而投身販賣高風險、低價值的「便士股票」(Penny Stock)。喬丹成立史崔坦證券公司(Stratton Oakmont),複製先前的成功模式,遊走在法律邊緣並賺得巨額利潤──暫且不論喬丹在道德上受到的非議與責難,他終究是擁有堅強創業家精神(entrepreneurship)的成功創業家。





經濟學家熊彼特(Joseph Schumpeter)認為創業家精神是「一股帶有創造性的破壞力量」,創業者採用的全新商業模式或者管理手法淘汰了過去的舊產業或者老企業,先大破,再大立。管理大師彼得杜拉克(Peter Drucker)指出,創業家就是能主動尋求變化、對變化作出反應,並將變化視為機會的人;風險承受度越高的人,甚至是風險愛好者(risk lover)才有可能不斷持續創新。真正有趣的問題是,你認為創業家精神是一種人格特質,還是一種行為表現呢?

喬丹先是賣便士股票,接著成立公司;他操控證券市場以及詐騙而鋃鐺入獄,出獄後又出書成為講述成功學的勵志講師。如果你認定只有某些人是天生的創業家,其他人不論怎麼努力都無法真正創業,那麼創業家精神就是一種與生俱來的、不容易改變的個人特質。許多學術研究都針對創業家的特質進行探討,雖然研究結果不盡相同,但大都包含以下幾種特質:

1.熱情(passion)
內在的能量源源不絕,充滿活力,絕不輕言放棄。以《華爾街之狼》來看,喬丹對於賺錢的動機極強,因此從不言敗,時刻都能展現出最佳狀態。

2.積極性(positivity)
不斷尋找各種可能性,相信機會永遠存在,因此總能從別人不會注意到的細節中發現商機。喬丹一入金融界就遇到股市崩盤,但他在這個眾人皆絕望的情況下,仍相信市場存在著獲利的可能性,十分積極。

3.適應性(adaptability)
處在各種變動劇烈的環境下都能夠充分發揮能力,喬丹從初出茅廬的小夥子,來到紙醉金迷紐約華爾街當接線員,接著又逐家挨戶打電話賣便士股票,自己創業,入獄又出獄;但他不論面對怎樣的情況,都能夠根據環境變化調整自我,適應性極高。

4.領導力(leadership)
個人魅力強烈,並且具有說服力,能驅使他人為其完成目標。喬丹不論是當業務或者創業家或者演說家,都能運用其個人魅力讓人願意買他的垃圾證券、幫他賣垃圾證券,甚至相信他的人生哲學。

5.企圖心(ambition)
高度目標導向同時具有完美主義,討厭停留在既有狀態,不斷追求成長與進步。喬丹的目標始終都是「在物質上獲得成功」,但他的欲望從不因為已經達成某個目標而停歇,反而想進一步獲取更多的物質。

從成功的創業家們所歸納出的「特質論」終究有種宿命論的意味,暗示著:如果一個人沒有這些特質,就不會是個好創業家。從「行為論」的角度看來,一個不具有這些「創業家特質」的人,是否可能因為某些正確的行為,同樣成功創業呢?

創業家精神的本質是「創新」,而創業其實就是「創造新價值」。創業不應該只是開公司或者設立組織,一個領導者必須能將創新的商品、服務、技術、制度、程序或者概念導入市場,使市場因而產生質變,那才能稱之為創業家。換言之,即使一個人不具備所謂「創業家特質」,只要能夠做到創新,一樣也會是優秀的創業家。

創業家精神的關鍵詞彙是「冒險」,只有勇於冒險,才能創新。不論我們談了多少特質、給出多少種成功創業的定義,我們看見的「創業家」,永遠都是一群敢於冒險的人,正確的「特質」跟「行為」,無非只是讓冒險成功的能量與工具罷了。

創業家跟企業家,從一家企業的發展來看具有時序關係,但就核心能力看來卻可能彼此不相融──畢竟創業家要追求的是冒險,而企業家更要把精力放在降低營運風險上。創業家會不會是好的企業家呢?可能是,也可能不是。但從《華爾街之狼》看來,一個越具有冒險犯難精神的創業家,在企業上軌道之後,往往越無法調整成一個理想企業家的典型──重視社會企業責任、重視企業文化、重視員工滿意度。

「特質」與「行為」真能完全切分開來嗎?

如果我們這麼問喬丹,他應該會閃著灰狼一般的眼睛回問:「看看我,你能像我一樣,如此享受失敗嗎?」

延伸閱讀
[管理]《復仇者聯盟》──鋼鐵人幹嘛讓美國隊長當隊長?
[管理]主管要求員工有熱情,合理嗎?
[管理]IBM真的只會裁員一萬人嗎?

留言

這個網誌中的熱門文章

如果舒淇取代波多野結衣代言悠遊卡

悠遊卡公司近日找來日本AV女優波多野結衣合作,以公益為名,發行兩款分別為「惡魔」雨「天使」的悠遊卡,不意外地果然引發相當大的反對聲浪。這件事情可以從幾個角度來看。 首先,假設悠遊卡公司的策略就是想靠著波多野結衣的美貌與話題性大作廣告,並炒熱這套悠遊卡的銷售,那麼悠遊卡公司的目的完全成功了。我相信這套宣稱不再版的悠遊卡絕對會秒殺銷售,甚至可能在網路上標售抬價。 問題是,悠遊卡公司的官方色彩實在太強,所有的商業目的最後都會變成政治事件;從最基本的人事任用來看,要說那任董事長完全靠實力而不是政治酬庸,恐怕民眾聽了都要笑了。而像這種政府色彩強的單位,最困難的事情就是:如何在不引發爭議的情況下,達成商業目的。

一個作家之死:林奕含三個層次的幻覺破滅

林奕含自殺的火藥庫,來自於「被老師誘姦」以及「沒有愛的家庭」;這兩者一樣重要,缺乏任何一者,林奕含走上絕路的機率都會大大降低。這兩點,很多人拿來分開談,但我認為重點是這兩件事情發生在同一個人身上時候的交互作用。 「被老師誘姦」這件事情,在心理上真正造成的創傷,跟自尊有關。林奕含的斯德哥爾摩症候群,完全就是一種透過合理化手段來防止自尊受傷的「防禦機制」,只有林奕含承認「我愛他」,才能避免知覺到「自己受騙」、「自己被對方輕視」、「對方根本不在乎自己」。 然而,沒有一個人,能夠長期透過防禦機制矇騙自己。合理化機制像是一種止痛劑,雖然你吃了之後暫時不痛,但是痛因沒有解除,你就得一直吃下去。但這個止痛劑並非沒有副作用。每個人的生活世界都很廣,你會遇到各種人事物,總有一天會碰到跟你相近的故事。一次、兩次、三次之後,這個止痛劑會越來越沒有效果。 這件事情很嚴重嗎?其實還好。說穿了,就是「幻滅」。

[影評]冰雪奇緣(Frozen)──愛,讓人無懼

《冰雪奇緣》(Frozen)是迪士尼2013年底的年度大作,本片不僅提名奧斯卡最佳動畫,同時更打敗了1994年《獅子王》成為迪士尼最賣座的動畫電影。迪士尼曾一度陷入低潮,但近年來表現可謂漸入佳境,《冰雪奇緣》更是再創巔峰之作,完全展現出迪士尼動畫王國的氣勢。 圖、冰雪女王(Snow Queen)無中生有,完全依靠魔法造出的冰雪城堡。 冰的世界 本片故事改編自《安徒生童話》中的〈冰雪女王〉,但除了冰雪女王這個爭議性極大的角色以外,劇情已經與最初的〈冰雪女王〉故事幾乎完全無關。我稍微找了一下關於本片劇本的幕後故事,華特‧迪士尼早在1943年就想改編〈冰雪女王〉,可是先後改了幾次都發現故事難以處理成電影結構,同時冰雪女王的形象也太過負面。2008年,克里斯·巴克以《安娜與冰雪女王》(Anna and the Snow Queen)為名重新改編故事,並隨著同一製作團隊在2010年《魔髮奇緣》(Tangled)的成功,才正式確定這個改編計畫,並將最終片名定為"Frozen"。 《冰雪奇緣》的劇本結構非常明快。第一幕敘述了北方港口小國艾倫戴爾(Arendelle)的長公主艾爾莎(Elsa)從小擁有施展冰雪魔法的強大天賦,小公主安娜(Anna)活潑好動卻是個毫無法力的一般人,兩人感情親暱。一次意外中,艾爾莎的魔法擊中了安娜。安娜雖然得著石精長老的協助消除了冰凍魔法,但國王與皇后為了保護公主們,決心消除安娜對冰雪魔法的記憶並隔離兩人,同時驅逐皇宮中的僕人,讓艾爾莎的魔法能力成為秘密。兩位公主長成少女之後,國王與皇后卻因海難過世,艾爾莎必須繼承皇位成為女王(Queen)。傳統的第一幕往往不會太複雜,但《冰雪奇緣》第一幕的劇情非常多而且非常複雜,編劇跟導演能把這段處理到自然流暢實在相當不容易;最困難的點在於,要如何鋪陳兩位公主從親密到被迫疏遠的過程,同時描繪出兩人內心的想法與糾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