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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天喊「做自己」是要做什麼自己

今天跟大家分享的文章是經濟日報上布蘭森專欄的「向創業家學習,別忘了做自己」。

讓我們看看Branson開宗明義說了什麼:「忠於自我並注意自己的意見和價值,因為你的最大優勢之一,就是能以全新觀點看待事物,不受過去的失敗或成功的可能性所阻撓。但這不代表你不能向他人尋求觀點-過去幾年來已有數個商界人士啟發我的想法。

首先,「做自己」這個論述最大的問題在於,多數人根本不知道自己是誰、想要什麼;因此,所謂「忠於自我並注意自己的意見與價值」,真的就能「帶來全新觀點」嗎?或許我們也該更深層地去問,到底有多少想法真正具有原創性?我認為並不多。正如小說或者電影,多數的故事結構、精神核心都並不那麼創新──甚至,多數時候連詮釋的方式都不一定創新。

回到這篇文章的主要脈絡,Branson想談的是「創業應當攜帶強烈的個人信念與特質」。這個想法當然是對的,但那些失敗的創業家難道就沒有個人信念與特質嗎?似乎好像也不能這麼說。

舉個例子好了,例如戴勝益的管理哲學在重視服務品質(甚至不是食物品質的)王品行得通,但是如果放到異常重視成本結構的通路業或者代工製造業呢?我認為任何一間新創企業其實就是創業家個人能力與性格的投射,但就像沒有一種人可以在所有情境下都得到完美評價一樣,並非只要有個性就能在一個產業獲得成功。人跟環境會彼此互動,人會創造環境、環境也會塑造人,所謂的成功,其實是人與環境互動良好並彼此適配的結果。有可能我跟環境互動之後,我修改了自己的某些部分讓自己變得社會化,但這時候我難道不是自己嗎?不,這時候我更是在做自己。決定要修改自己的哪些部分讓自己更適合環境,或者決定要轉移到其他環境讓自己更舒服自在,那都是自我的一部分。如果沒有環境或者他者的存在,所謂的自我意識只是一團渾沌;我們必須從環境洞察自己,藉以理解並定義自己是外向或內向、熱情或冷靜、重視物質或精神。

因此,Branson提出的論點,對我而言不是個新創事業管理的問題,而是個做人的問題。

但話說回來,整套管理學的思想理論中,又有哪塊不是做人的問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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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創業家學習,別忘了做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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