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壟斷?從旺中案與7-11拒賣商周談起

口有兩種功能,食與說。旺旺與統一,兩家在華人市場具有舉足輕重地位的食品集團,在滿足眾人的口腹之慾後,現在要進一步控制眾人的口舌之快

探討言論控制之前,我們應該先釐清「壟斷」是什麼,以及言論控制與媒體壟斷的差異「壟斷」的本質是:讓人沒有選擇。因此,對於支持自由主義、自由經濟者而言,壟斷是絕對必須消除的現象,因為壟斷限縮了人類選擇的自由;以這點而言,自由主義者、社會主義者與後現代主義者都站在同一立場上。在旺中事件中,許多指責自由主義者「以市場機制為名縱容旺中壟斷之實」形同「支持壟斷」,其實完全是對自由經濟的誤解或者無知造成的結果。市佔率是一種衡量壟斷的標準,但與壟斷卻沒有直接邏輯關係:群雄割據可能讓人沒有選擇、龍頭獨強甚至可能是眾人選擇後的結果

前者最明顯的例子就是台灣新聞台,不管觀眾打開哪一台電視都是無腦與偏執的言論。立場偏藍偏綠不過表象,本質上我們不過只是在腐爛的蘋果跟橘子之間二選一,但吃下去的都是精神垃圾,這難道不能解釋成為一種反智主義的壟斷嗎?後者則例如可口可樂,靠著ˊ一瓶深棕色的氣泡魔法液體,在全球軟性飲料市場佔下9成份額;微軟的Office系統在全球職場軟體中甚至有9成以上份額,這更是高到不可思議的數字。不論何者,都遠遠超過旺中集團在媒體的市場佔有率。如果重要的不是市佔率,那應該是什麼?

重要的是選擇。前面兩個例子說起來都不算壟斷,因為那都是市場──也就是眾人──決定的結果,是需求決定供給所產生的現象。各家媒體並不是一開始就都如此反智,是收視率把各家媒體都變成同一個樣子;可口可樂並非毫無對手,但消費者只要想喝可樂,就會想買可口可樂。許多人認為,媒體市場跟其他市場不能相提並論,因為只有媒體會逐漸改變人的思想,但這是錯誤的想法。所有的市場、各種商品與服務,都會透過各種潛移默化的方式改變人的想法,例如廣告(這顯然也是媒體的一部分)、產品與服務帶來的口耳相傳,甚至是你使用一個產品或者接受一種服務後的感受,都不斷在改變人的想法。媒體唯一的特殊處,在於必然攜帶價值觀;因此,媒體當然可能得罪與己不同立場者。從思想自由的角度來看旺中案,會發現這根本是個假議題,因為人民仍維持高度自由選擇言論的權力,一家旺中根本壟斷不了人民的思想;但我仍認為,強調反壟斷是重要的事情。即使人民具有自由選擇的權力,若沒有相對應的理性了解「自己選擇了什麼」,仍難逃變成一言堂的民粹氛圍真正的結論應該是:人民應該養成更完整的理性,以選擇教訓爛媒體──不管是反智民粹的所有台灣新聞台,或者是無腦親中的旺中媒體集團

那麼我們應該如何看待7-11拒賣商周案件?通路有權力選擇要賣什麼產品、人民有權力選擇要在什麼地方買到什麼刊物──如果消費者真的想買商周,可以轉個彎到附近的全家便利商店購買,甚至是訂購紙本或電子書。這並非壟斷。

但即使「旺中買下蘋果」與「7-11拒賣商周」這兩者皆非壟斷,人民的自由得以充分發揮了嗎?壟斷、市場機制與自由選擇這些概念都無法解釋,是個言論自由的問題我反對用媒體壟斷這樣強烈而且刻意煽動情緒的說法描述這個事件,但這很明顯違反了言論自由。英國作家伊夫林·比阿特麗斯·霍爾說:「我並不同意你的觀點,但是我誓死捍衛你說話的權利。」這句話精準地彰顯出言論自由的精神。假設統一集團認為商周的報導有誤,應該要求商周刊登大幅的更正啟事,這是所有媒體先驗的責任──不正確,就得道歉。假設商周不願意道歉或者撤銷言論,統一集團大可透過法律途徑進行制裁,讓法律與社會公評。然而,一篇不到500字甚至沒有引起任何人關注的短文,卻讓全台灣最大、營收破千萬的通路商,公然將台灣發行量最大的財經雜誌下架。我們暫且不論那篇短文內容是否為真,即使商周刊登的內容有誤,統一集團都做出了最壞、而且是會自毀商譽的決策這是程序正義的問題,而不是結果正義的問題。一個人或者組織有很多的方式可以表現不滿,卻採取最情緒化、最野蠻的方式去發洩憤怒或悲傷,藉以強迫他人接受自己立場,不管如何都違背了程序正義的原則這種人事物,不應見容於法治理性的社會

消費者應該理解旺中案的本質是:我們要看清所有媒體背後的金主,並以此做為調節各媒體說法的重要變因。而7-11拒賣商周則告訴我們:即使沒有直接的結構權力關係,任何類型的組織(不一定是私人企業)與個人,仍有可能操控媒體的言論自由。非理性的責備與謾罵不會產生任何效果,只會強化對立,讓原本的夥伴分裂成敵人;我們都應該用理性的聲音大聲呼籲,以實際行為(例如購買)制裁這些媒體、組織或者個人,因為對這些媒體、組織或者個人而言,抗議是最廉價的事情

雖然這麼說可能會得罪曾經刊錄我文章的商周網站,不過我個人從大學開始就不是特別喜歡商周,因為這本刊物具有高度含金量的文章並不多。然而就「周刊」而言,商周是個辦刊物相當認真的媒體,文章素質穩定,在帶動社會話題之於仍能保有良好的身段與態度。這並不是容易的事情。不論如何,還是期待商周跟統一能重啟合作,這才是對兩家企業來說最好的模式。


補充
7-11在事件發生過後迅速求和了,我想這是對兩者都最好的方式。雖然事件能和平落幕真是太好了,不過我們仍不可忽略這個事件給我們的啟示──任何形式的權力都可能介入言論自由統一集團這次雖然求和,不過也能充分恫嚇其他實力沒有商周強的媒體,未來對統一集團的評論一定得符合統一集團的想法。期待不要再有這樣的事情發生。


延伸閱讀
抱歉,1313期《商業周刊》在7-11缺席了!
I'd Like to Sell the World a Coke (NY Times)

留言

  1. 7-11這算是求和嗎?
    商周和7-11兩造的發言我都看過,
    只覺得統一高招,
    讓人以為"商周在小七沒上竟然沒先去問原因就婊人家,
    原來只是物流不及啊~"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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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而且歐噴講還會裝可愛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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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統一也曾對另一個大雜誌出手過,只是當時沒有引發爭論。大概他們也沒有想到這次商周會這麼快就直接透過輿論反擊,所以才顯得措手不及、手法粗劣吧。不過不論如何,統一最終目的還是達到了。連續對兩個重要的刊物施壓,要說不會有寒蟬效應,那才是騙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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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商周總編又有新的回覆了。個人感覺十分雞肋就是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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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作者已經移除這則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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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但是通路還是有其重要性。所以才要反跨媒體壟斷。(旺中+壹傳媒+中嘉系統=媒體巨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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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雖然我仍反對用「壟斷」這個辭彙,但基本上我完全同意你的看法。我的意思只是,不要太快把一些朋友打成敵人,很多時候結論上的差異不表示背後所持的價值觀就天差地別。我認為有人站出來抗議很重要,因為這將讓更多人理解事情的重要性;但若只是非理性地抗議,混淆了大眾的焦點,在分化對立的結果下,最終仍讓威脅言論自由者得到利益,不是嗎?同時,如果大眾的視聽習慣、購買行為沒有改變,這些事情只會成為短暫的煙花,放過就了無痕跡。我想,這才是最糟糕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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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雖然沒有實質壟斷(沒有數據上壟斷的問題)問題,但那也是公民出來聲援才造成的。

    而良好公民的塑造從家教、學校教育到環境都深有影響。

    媒體在環境這塊也有相當比重。看清媒體背後金主還不夠。

    重點是要確保容納多元的平台(而非集中的被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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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對於您文章中的幾個概念的看法不盡相同,把自身想法成文商周與經濟學: 又一壟斷案例(?), 與大家共同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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