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我寫了四篇服貿的文章:〈 福禍未依的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定 〉、〈 李顯龍打了馬英九一巴掌 〉、〈 服貿:戒慎恐懼,但無須過度恐懼 〉、〈 服貿:中國可能的劇本 〉,這四篇串聯起來的總結是:「服貿是一個具有高度政治敏感性的議題,我們需要恐懼,但不能過度恐懼,否則最後只會自亂陣腳。」值得高興的是,鄭秀玲老師幾份關於服貿錯誤經濟推論的分析,在學生闖進立院之後的幾天也有許多人提出指正,例如〈 對不起,不再袖手旁觀了--一位企業主眼中的服貿 〉就從實務面提出非常切合現況的見解;當然,我們都支持鄭秀玲老師對於服貿在國家安全上的疑慮,但是我們得用更理性的眼光正視現況,才可能提出更好的解決之道。在正式談服貿之前,我想先討論的第一個問題是:這次學生占領立院到底合不合理? 學生占領立院──惡法亦法乎? 從法學的角度看來,陳淳文教授在〈 聖人不死,大盜不止 〉中(備註1.)分析得最為徹底。陳教授認為,「 建立於權力分立的架構下,台灣的憲政體制完整、民主法治也得以運作。依照法律行使即並未違反法治,即沒有程序正義之問題,而自去年起即有服貿議題的討論,民眾也可上經濟部網站瀏覽服貿協議,服貿的生效模式也依循現有法律,即沒有黑箱之說。人民高喊的捍衛民主、推崇的朝野協商,實際上鼓舞了錯誤的方式(違法進入國會、國會亂象),而將立法權收歸人民自身的行為更違反權力需要節制的基本原則,事實上才可能是破壞民主法治的行為,而這些體制外抗爭行為有時光錯置的疑慮,因為在現有憲政體制下的確有完善的方式吸納反對意見,而不需走上違法佔領國會之途。 」這篇文章請各位一定要看完,非常重要。這個問題其實是法理學上最大的論戰「惡法亦法乎?」的變形,而陳淳文教授的觀點是:「惡法亦法。在民主法治的結構之下,就應該尋求合法途徑解決問題,而非訴諸於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