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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誌是不是個好生意?

大誌本來就是利用人類對弱勢的同情心賺錢。 我很久以前寫過文章談過「利用同情心賺錢」這件事情,寫過玉蘭花、寫過喜憨兒麵包。大家聽到利用同情心賺錢可能會有些情緒,但我認為重點不是有人「利用」了同情心,因為「同情」本身就是一種人的需求,所以這個盛大的「同情心產業」才會歷久不衰,是有這麼多人在滿足有人想同情他人的需求。你買玉蘭花的時候是不是自我感覺會很良好?會的話,那你就是買到了「因為我可以同情別人我好棒」的自我感覺良好。這一樣是供需法則決定的市場機制。 同情心產業真正的重點在於,這個產業的進入門檻很低,因為可憐的社會底層者源源不絕,他們需要但稀缺的資源量遠遠超越一般人的想像。換言之,這是一個需求小(同情心沒這麼多)、供給大(社會底層者超多)的市場,隨便只要有個新競爭者進入,市場就可能會重新洗牌。 至於誰能做得成生意,就各自看本事。 據說很多賣口香糖等雜物的殘障者,是由黑道控制,定時把他們送到固定的街口販賣。搶得走好地點,是本事。大誌這十年來創造了話題,甚至能讓許多藝人願意上封面。搶得走注意力,是本事。所謂銷售,不就這麼回事? 從產業的結構來說,有誰起來,就會有人倒下去,這個產業能獲得的收入跟整個社會的可支配所得多寡有關,跟有哪些競爭者無關、也跟這些競爭者怎麼賺錢無關。但從營運的角度來看,這當中的組織管理者是不是在努力形成一個可以長期經營的系統,或許是比較值得注意的關鍵。 要長期營運,最大重點當然就是,經營者本身要有獲利。有這種經營能力的經營者,當然可以選擇去其他地方工作;就算你今天運氣好,遇到一個同情心爆棚、人生以追求自我感覺良好為己任的超強經營者,接下來又如何能確保下一個經營者也有如此才能?即使是NGO也該獲利啊,不然裡面的大家都要永遠拿最低薪資嗎? 我想討論一下最近許多人大誌營運模式所提出的批判。 1. 大誌的模式是假批發、真雇傭,打著批發的名號是為了賺錢,應該適用勞基法保障販賣者收入和工作條件。 不知道大家對雇傭的人力成本有沒有概念?假設一個人年薪是30萬,公司一年花在這個人身上的錢會變成一倍,也就是60萬。採取雇傭之後,辦公室得變大,同時原本可能不需要雇傭的行政人員(HR、IT等)都得增加,另外還有勞健保費用、國民年金等也不能少。換言之,這個人對公司的額外利潤必須要超過60萬才能打平。 一本大誌100元,算印刷成本30塊好了,...

二代接班,讓航空資優生六年內倒閉

復興航空突然宣布解散公司,但老實說,我不意外。 復興航空過去曾經是台灣首屈一指的優秀航空公司,服務好,而且從沒出過問題。那麼這麼優秀的航空界資優生到底是什麼時候開始出狀況的?從 這張經濟日報的圖 最下面的大事記,請先注意一個大事件,2010年11月的「訂購多架大型客機」。復興航空在當時作出一個重大的策略轉彎,就是要開始想飛一些主流國際航線。過去復興航空的主力是國內線,一直到2009年切入兩岸航線,發展策略都還算是穩扎穩打;然而,從國內線、兩岸線到國際航線,中間的差異實在是太大了。飛國內線、兩岸線,都不需要大型飛機,但是國際航線你非得用大型飛機才行。台灣飛國際線的兩大航空公司,就是華航跟長榮,復興航空那時候就是打算要跟這兩大公司競爭。 航空業,基本上就是個資本遊戲,你資本不大,基本上玩不起。為什麼呢?沒為什麼,就飛機很貴,而且貴到爆。從資本額看來,復興航空資本額約70億,長榮約380億,華航約540億;與復興航空同集團的國產實業資本額是140億,中興保全則是45億。 圖片來源:http://udn.com/news/story/10602/2123873

開始輸的時候,最痛

這兩周被討論最多的電影,莫過於韓國電影《屍速列車》。 《屍速列車》是一部2016年的韓國災難電影,IMDb上有8.0分,爛番茄網站有93%新鮮度,評價不俗;根據IMDb的資訊,本片成本約850萬美金(100億韓元),截至9/4之全球票房約為8400萬美金,預計投資報酬率將超過10倍,是一部在商業上獲得巨大成功的電影。 台灣人瘋狂討論《 屍速列車》的原因有兩點。第一是票房,《屍速列車》打破韓國電影在台灣的票房紀錄,創下三天票房破億的佳績;第二是品質,《屍速列車》在電影技術的表現上,讓太少看韓國電影的台灣人猛然大吃一驚:原來韓國電影現在已經是這種水準了?韓國能拍出這種電影,台灣能嗎?答案是讓人絕望的。我在2013年的文章〈 台灣電影不成工業:從李安看大尾鱸鰻 〉疾呼,台灣電影業必須要轉型成「工業」而不是持續作手工業,電影人必須要真正重視管理、重視技術、重視品質,低成本低技術含量的電影走不了太遠。

三姐弟賣的不是黑心布丁,而是同情心與罪惡感

靠著賣布丁起家的布丁三姐弟,最近被踢爆生活已經變得富庶,身穿潮牌、手拿iPhone,而且還跟中原大學陳教授隔空交戰;一時之間各種言論討伐,布丁三姐弟的阿嬤還因此燒炭自殺。這麼一齣結合道德問題、社會問題以及商業問題的灑狗血大戲,乍看之下是場鬧劇,但事實上卻有很多關鍵議題值得討論。 首先是道德問題。 我們都相信布丁三姐弟與阿嬤一開始一定是身世堪憐,隨著經濟逐漸改善之後,才逐漸過著不錯的物質生活。這次引發眾怒的點,其實不在於「阿嬤與三姐弟改善了物質生活」,而是「這一家子滿口謊言」。姊姊的個人臉書頁面與三姐弟布丁臉書粉絲團所傳遞的資訊有太多矛盾,一方面姊姊的個人頁面充滿的是各種炫富文(雖然我認為這也稱不上什麼炫富,頂多就是中二屁孩的自以為),但另一方面臉書粉絲團上又像個小媳婦似地不斷哭窮,甚至還公開要冬天用的厚棉被。

下一世代的「媒體」,是科技公司

全球的媒體正在遭遇一場巨大的風暴。2015年7月,培生(Pearson)集團繼出售了金融時報(Financial Times)股份之後,又醞釀出售經濟學人(Economist)。在這之前,紐約時報(New York Times)、時代雜誌(Time Inc.)與衛報(The Guardian)等傳統媒體龍頭早已展開改革,成立各種以大數據(big data)或者內容行銷(content marketing)為目的的創新實驗室(LAB),試圖創造出更多來自數位的廣告營收。 在亞洲,情況也差不了多少。2015年3月壹傳媒集團公布財報,整體營收降到25.26億港元(YoY-9.5%),數位營收卻成長到6.47億港元(YoY+77%);傳統平面部分,台灣加上香港《蘋果日報》和《壹週刊》,營收年減率約2成。不論是雜誌、報紙、出版社甚至電視台,所有的傳統媒體全部都遭遇營收下滑的衝擊。 傳統媒體的營收主要來自於兩部分,一部分叫作廣告收入,另一部分叫作銷貨收入。廣告收入比較直觀,平面媒體就賣平面廣告、電視媒體就賣影音廣告;銷貨收入則是指販售紙本的報紙、雜誌與出版物。而傳統媒體營收下滑,是廣告與銷貨同時都下滑;換言之,廣告賣不出去,內容(報紙、雜誌跟出版物)也賣不出去。 全世界都在問:媒體要消失了嗎?或者會轉型成怎麼樣呢?每個人都在推測,但在答案揭曉之前,沒有人知道正確答案是什麼。 我的觀點是,「媒體」本身不會消失,但是「傳統媒體」會消失個大半──包含我們早已相當熟悉的報紙雜誌都是。 Photo credit:shutterstock

網路越快,明星則老

證照費用高昂同時競爭者眾多的電信4G終於開台,對於各大業者而言都是只許成功不許失敗的一役。電信業龍頭中華電信找來金城武拍攝形象廣告,這段放在YouTube上的三分鐘完整版影片,在短短兩周內就已經突破百萬點閱人次;更驚人的是,去年金城武替長榮航空拍攝的形象廣告帶動台東池上觀光,今年又再次使拍攝地點宜蘭文學館人潮不斷。許多廣告專家一方面質疑這隻廣告與4G網路之間的關係太過鬆散恐怕無法確實提升營收,但另一方面也肯定金城武的渲染力與影響力確實替中華電信帶來美好的意象。 然而,當金城武在廣告裡散發光芒、優雅地說著「世界越快,心則慢」,我想著的卻是「網路越發達,明星則老」。以這個現象最顯著的日本來看,最閃耀的明星幾乎都是在2000年前後出道,例如福山雅治、木村拓哉、阿部寬、松嶋菜菜子等巨星始終是大小螢幕叫好又叫座的代表,這十五年來雖然並非沒有年輕藝人,但就是難以推翻前浪。簡單說來,就是全家聚在電視前的時間變少、看著自己電腦或者手機的時間變多,改變了過去那個容易創造出大明星的環境。網路分散了觀眾的目光,並創造出許多小型素人明星;但當每個人眼中都只看著自己認定的小明星時,就越來越難誕生出能攫取所有人注意力的超級巨星。另一個與網路無關的隱藏因素則是,這幾年來醫美技術大幅成長,保養好的明星即使年過三十看來也能宛如少年少女──畢竟美好的容貌與身型才是超越年紀的明星基本要素。

親愛的嬰兒潮世代,請祝福,但切莫道歉──回應「陳文茜:這個國家太對不起年輕人」

「 如果連在台灣教育體制下,一路踩著別人占用社會資源進台大念到畢業的你我,都還選擇覺得自己是一個受害者,那台灣真的是沒一個能打的。 」 最近幾篇「年輕人」系列的文章在網路上不斷流傳,大概只要是二十、三十歲的人都會讀過。引發強烈論戰的是陳文茜的〈 這個國家太對不起年輕人 〉,接著是柏克希爾哈薩維的〈 年輕人,國家沒對不起你,是你對不起自己 〉。這兩篇文章真正有趣之處不只是論述,更是兩位作者出生的年代。戰後嬰兒潮一代的五十五歲的陳文茜滿懷歉意以及人道關懷的角度對著現在二十、三十幾歲的年輕人說:「對不起,你們這輩買不起房子是我們這輩造成的結果。」然後三十歲出頭的柏克希爾哈薩維則對著跟自己同年紀的人說:「奮起吧年輕人,說到底我們就是得不斷努力。」我們幾乎可以想像陳文茜像是個流著淚的媽媽對著兒子說:「都是我的錯,是我沒讓你過好日子!」然後兒子則態度堅定地吼回去:「這是我自己的人生,我要替自己負責!」這麼灑狗血的一場戲碼,難道還不有趣嗎? 多數人從思想的角度來區分這兩篇文章,前者是社會主義、後者是自由主義。陳文茜從世代正義的角度出發,企圖證明高房價是一種「 全球經濟大崩壞後,政府無能且失靈的產物 」;而柏克希爾哈薩維則從一種美國式的努力論出發,推論「 這世界其實很不公平也很公平,因為有太多不公平的優勢存在著,但是很公平的是,只要你爬的上去,你也可以享受這些優勢 」。再此之後,陳方隅則以一篇〈 羅賓漢悖論:國家到底有沒有對不起年輕人? 〉,認為「 我們並不處在一個有努力就會有收獲的社會 」,將議題從房價徹底拉開,把論述的高度提升到「社會不流動」──而這又回到了傾向社會主義的一方。

胖東來的成功關鍵不只是薪資

近日一篇胖東來如何以高薪激勵員工動機、進而提升經營績效的文章深得許多人的喜愛,並以此提出「台灣老闆應該積極幫員工加薪」的結論;然而,「加薪」是否真是種超越各種情境都能帶來更高效率的管理手段?我們當然不可否認薪資於人者大矣,而胖東來的薪資策略確實也提高了整體績效,甚至奠定了其中國通路業強者的地位。但台灣與中國的產業發展階段不同、文化環境略有差異,胖東來老闆於東來的做法是否能見效? 讓我們先看胖東來做對了什麼。胖東來擁有極端正確的是管理哲學:「老闆的第一要義就是複製出像自己一樣操心的人」,這句話從西方管理哲學的角度來看就是把員工變成「內部創業者」(intrapreneur),從東方管理哲學來看就是把員工變成「自己人」。這兩種概念的核心在於:員工替公司付出的一切、替公司創造出的管理財,都能轉化成薪酬。人皆自私,如果老闆沒辦法讓員工產生「我的努力最終都是為了自己」,那麼根本不可能產生強烈的工作動機,甚至自主性地改善工作流程、最終提升企業競爭力。關鍵字是「動機」。胖東來深知,最好的領導就是「使員工的動機與公司的目標相契合」。這就是為什麼傑克威爾許(Jack Welch)說工資最高的時候成本最低,因為只有員工的利損跟公司完全綁在一起的時候,才會自然站在公司角度定位自己的行為,發揮清廉、勤奮與創造力等特質,自發地提升績效並且節省無形成本。

Cost Down不等於砍在員工身上

近年來台灣人似乎有把"Cost Down"視作薪資不漲的元兇之一,但事實上並不盡然。降低成本本來就是各行各業都應該持續做的事情,即使是品牌廠也都如此。對於組織跟產業有利的Cost down應該是透過製程改善、技術進步或者規模經濟,以不影響產品品質以及組織長期營運為前提,降低生產成本並提升獲利。以蘋果為例就可以看得很清楚。蘋果在IPhone與IPad大賣之前並不算是銷售量很大的廠商,但蘋果卻靠著模組化設計的概念,堅持以最少的零件製造出最多產品的理念,不僅帶來規模經濟同時降低存貨管理的難度,自然壓低了生產成本。蘋果以設計同時完成降低成本與增加售價這兩個看似矛盾的目標,拉大獲利空間。 台灣的問題是,成本下降的速度無法抵消產品價格下降的速度。 先從成本談起。當產業尚未成熟時,製程與技術的進步空間很大,很容易透過改善每一個環節的良率與效率就降低生產成本。同時,廠商只要擴增生產規模,就能壓低固定成本,並提高對上游原料廠與下游品牌廠的議價能力。然而,當產業已經趨於成熟時,一方面意味著製程與技術的進步空間小,已經難以降低成本;另一方面,取得寡佔地位的大廠已經無法透過持續擴增產能攤減固定成本,反而可能因為管理難度增加而降低效率,轉變成規模不經濟。簡而言之,問題的核心是「產業趨向成熟」。1990年代台灣電子業趁著全球PC產業崛起的浪潮,以「快速擴增產能」與「持續改進製程」這兩項策略,配合當時「低廉的人力成本」與「政府大力減稅補貼」的環境,成長非常迅速。先不著墨於環境條件,廠商的基本策略就是靠著比其他國家更低的成本,以具有破壞力的售價快速搶市排擠其他廠商,等其他廠商倒閉之後再收割空出的市場。要說台灣不是「成之於Cost Down」恐怕不切實際,因為當時的低價格、高品質、高服務,完全就是一種「破壞式創新」(Disruptive Innovation)。

台灣是否變成中國電影業的代工國

近日文化部長龍應台提出應該課徵5%的電影稅,該稅不繳入國庫,而是由文化部直接作為電影產業發展之用。但這樣的建議也帶來反對的聲音。導演魏德聖、王小棣、馮凱與九把刀就認為,對電影課稅拉高電影票價,假設廠商(電影院與片商)不自己吸收直接反應給觀眾,可能會嚇走觀眾、降低整體票房。暫且先不論誰對誰錯, 兩者爭論的核心其實就是市場自由度的問題 。政府當然希望能進一步擴權,透過資源重新分配讓市場改變成政府想要的樣貌。廠商則希望政府干預越少越好, 特別是這些在票房上相當有斬獲的導演,自然不希望自己因此少賺錢,甚至政府還把這些錢拿去補貼給他們不見得認同的同業。 政府與廠商的邏輯至少分明,但人民的態度呢?觀眾的立場呢?有些人支持、有些人反對,但似乎仍是反對者多於支持者。這麼說吧,如果用問卷問「你支持電影額外課稅以補助台灣電影產業發展嗎?」結果會是反對者多於支持者,理由是應該讓市場自由化。如果問「你支持台灣政府扶持發展電影產業嗎?」結果則會是支持者多於反對者,理由是台灣應該要發展附加產業高的產業。換言之,雖然許多人都會口口聲聲要政府負責規劃產業發展,但如果需要人民有所犧牲,例如禁止好萊塢電影進口數目(假使台灣敢對美國這麼做),那麼人民又會反對到底──人民真的「想」好我們需要怎樣的電影產業政策嗎?我想沒有,只是單純憑著感覺發言。有趣的是,九把刀說過一句非常從觀眾角度出發的話,反而說清了觀眾拒絕政府限制、要求市場自由開放的心態。「我們要支持好片,而不是支持國片。」 問題是,好片由誰定義?又該如何定義? 如果從台灣這些票房大導的角度看來,當然會賣座、能賣座的電影就是好電影。邱瓈寬導演在金馬獎公布入圍名單之後,對於自己的電影沒能佔得席次而大發雷霆,顯然她認為自己的電影賣座成這個樣子,既然得利,理當得名。的確,賣座的電影帶來巨大的商業利益,只有商業利益才能驅動一個產業良性運作,邱導演對台灣電影產業自然有其貢獻。 從產業角度看來,賣座的電影是好電影;然而,即使從產業角度看來賣座電影必然是好電影,也並不表示好電影必然賣座。

神魔之塔與龍族拼圖之戰:創新與抄襲的界線為何?

最近一款由香港Mad Head(瘋頭)公司於2013年1月推出的轉珠遊戲神魔之塔在台灣暴紅,同時也達成全球600萬次下載量,為目前GooglePlay跟APPLE下載的前幾名遊戲。轉珠遊戲最早始於日本GungHo Online Entertainment公司於2012年2月發行的Puzzle & Dragon(龍族拼圖,簡稱龍拼)。龍拼這款遊戲目前有日文與英文版本,為GungHo最重要的營收來源;GungHo今年第二季營收達到746億日圓,純益更高達281億。事實上,龍拼正是讓GungHo得以暴紅的遊戲,如同開心農場之於Zynga、憤怒鳥之於Rovio、Candy Crush之於King。有趣的是,GungHo放棄了中文市場,僅推出日文版本與英文版本,因此產生出一塊「中文轉珠遊戲」的市場,自然吸引了很多遊戲廠商爭相進入(詳見 超級Puzzle & Dragon大戰 悲劇篇 )。 圖、GunhHo第二季財務簡表 神魔之塔便是在這些轉珠遊戲之中最為突出而且成功的勝利者,其勝出關鍵主要有三: 1.中文轉珠遊戲閃開了龍拼的競爭;2.遊戲畫風寫實細膩,混合美日風格;3.程式流暢度高,介面細節設計良好 。雖然 神魔之塔在暴紅之前能閃避與龍族拼圖正面衝突,然而暴紅之後也帶來許多流言蜚語,最主要的批判來自於抄襲 。由於神魔之塔的戰鬥模式、遊戲玩法、屬性設定、甚至是部分角色的能力設計都跟龍族拼圖近乎一樣,不同之處僅在畫風以及部分介面設計,可以說是換湯不換藥,惹來爭議的確有其道理。香港立法議員莫乃光甚至直指神魔之塔是抄襲的山寨作品,應該向龍族拼圖與玩家們公開道歉──而這也是多數龍拼迷無法忍受神魔之塔的原因,最近甚至有玩家自製神抄之塔放在GooglePlay上供人下載,相當諷刺。

臍帶血爭議:別什麼都推給政府

最近政大法律科際整合研究所副教授劉宏恩老師寫了一篇關於臍帶血的文章,核心論述是「政府應推動公營性質的臍帶血血庫」。基本上我認同劉老師對於「某些具有公益性的東西不應該商業化,商業化反而有害於公益」這項論述。 但問題是,臍帶血真的屬於公益性物質嗎 ? 首先,先補充一些劉老師沒提到的醫學相關知識。臍帶血目前最主要的功用為治療血液相關疾病,特別是大家最熟悉的白血病,也就是血癌,並可以用「急性/慢性」、「淋巴型/骨髓型」分成四種,最主要的治療方式就是化療。然而,並不是所有血癌病患都需要透過骨髓移植,只有符合以下四種條件者才適合做骨髓移植:1.預後不良或者已經復發的急性白血病;2.年齡小於50歲;3.有適合的組織抗原配對的骨髓捐贈者;4.血液學檢查確認完全緩解。 我們需要骨髓,主要是需要骨髓內的幹細胞(stem cell);而幹細胞的來源除了骨髓以外,就是臍帶血 。 幹細胞研究數十年來,目前已經發展到能讓幹細胞成長為不同組織(例如血液、心肌等)的技術,但尚未用於實際的醫學治療上;醫學界對於幹細胞的最終想像,當然就是直接「製造」出健康的器官,取代病壞的器官。此外,目前更應用於治療免疫、代謝疾病的應用,例如再生不良性貧血、海洋性貧血、Fanconi's Anemia、骨髓生成不良症候群、淋巴癌、腦白質腎上腺營養不良症、黏多醣症、脂肪儲積症、骨質石化症、嚴重複合免疫缺陷症(泡泡兒)、慢性肉芽腫、紅斑性狼瘡、風濕性關節炎、多發性硬化症等。總而言之, 臍帶血目前最主要的作用之一就是提供與自身能完全適配的健康幹細胞,並用來治療血液、代謝、免疫等疾病;但這項作用能在一定風險下,充分被骨髓內的幹細胞取代 。同時, 骨髓移植的適配性檢測並不需要直接抽出骨髓,只要用一般血庫的血液(即周邊血)做檢測即可。也就是說,只要一般血庫中建立檔案數目夠大、資料夠完整,當有血癌病人需要幹細胞移植的時候,就能找到相匹配的捐贈者 。

胖達人IPO恐怕夢碎

胖達人近日因廣告不實引發巨大爭議。雖然胖達人並未使用違法添加物,但一家生技公司下打著「標榜純天然」的知名麵包連鎖品牌使用了化學香料,總讓消費者將其與今年以來的食品安全事件相連結。身為國內最知名的連鎖麵包品牌,胖達人的願景除了成為最大品牌以外,經營層更抱持未來能將公司IPO的美夢。 胖達人的財務故事 胖達人的母公司為基因公司,基因公司主要業務是做醫美診所、耗材與相關服務,但營收內容除了醫療耗材與保養品之外,也包含積體電路(IC)、房屋租賃以及服務,其相關合作廠商為中醫診所與整型診所。基因公司自該年度開始持有生技達人(即胖達人)50%之股權,股數為150萬股,以每股10元計算則為1500萬。從101年基因公司的年報看來,當時胖達人董事長為莊鴻明,而基因法人取得三席董事代表,其中一位就是基因的董事長徐洵平;直到今年七月,徐洵平才接下胖達人董座。 胖達人於101年貢獻基因公司1545萬,以股本2.67億來看,增加EPS約0.5元。但換個角度思考, 胖達人光是101年就淨賺了3090萬(1545萬÷50%),約當賺了一個股本,EPS是10塊 。由於生技達人公司沒有上市櫃,因此讓我們稍微推估一下:目前胖達人目前有二十二家分店,去年年底為十三家。以去年情況來看,假設一家分店單日消費客數為300人、每人平均消費130元,則單日總營收約50萬,全年營收約為1.7億。用這數字反推胖達人淨利率約20%,再考慮到胖達人宣稱毛利率50%,等於費用率是30%,這數字還算是合理。 當然,我個人並不認為胖達人去年十三家分店單日總營收只有50萬,但如果把營收估得更高,其淨利率又會低到太不合理,在此只是取其平衡。假設胖達人的單日營收超過50萬、淨利率又不低於20%,也許有些獲利透過帳目處理隱藏起來,那這就不是可以依靠目前資訊能推敲得了的部分。拿三千萬出來就能做到一億五千萬到兩億的生意,淨利率又維持在一成五到兩成上下,完全是筆好生意。目前展店數提高到二十二家較去年成長70%,但考慮到新店面的邊際遞減,總營收與總獲利的成長可能只有50%~60%, 整體而言今年總獲利應該可以達到5000萬,假設股本沒有提高,EPS更會進一步攀高到15塊~20塊 。

房地產垮台,媒體也重傷

我們在各媒體上看到的廣告,其銷售方式也是訂價之後再依據各種情況(例如購買數量、淡旺季等)配合不同的折扣與搭售方案;簡而言之,我們如果將廣告量乘上媒體公布的訂價,得到的數值將會大於媒體的廣告營收。因此,潤利艾克曼這家公司設計出一個非常有意思的數據叫做「有效廣告量」,將免費廣告與各種折扣扣除,最後得出的數值就會相當接近於媒體不會也不需要告訴觀眾的實質廣告營收。潤利艾克曼的有效廣告量不僅揭露了媒體的營收,更同時揭露了營收組成的方式。 這份資料 揭露的五大媒體(無線電視、有線電視、報紙、雜誌與廣播)營收組成內容,還以產業別、企業別與商品別切分,因此相當具有參考價值。 根據這份資料,今年一月到四月建築相關的廣告都高居榜首,第二名以降則變化甚大;顯示多數產業都廣告預算都會隨淡旺季而變化,只有建築業完全沒有淡季,簡直是現金流充沛月月皆旺季。我將一月到四月的資料揀選,將整體以及前五大產業的有效廣告量整合成以下表格,結果發現有趣的事情。首先,五大媒體的廣告是一個客戶極端分散的組成,前五大產業相加僅佔27%,第四名之後的產業佔比都在2.5%以下;唯一的異類就是建築業,佔了整體13.82%,遙遙領先第二名汽車業的5.01%。 換言之,建築業是台灣五大媒體的最重要廣告客戶,就絕對值來看,光是2013年前四個月就貢獻了34億廣告費用 。 表、五大媒體廣告收入前五大主要產業佔比。(單位:千元NTD) 圖、五大媒體廣告收入前五大主要產業佔比。

新聞台與觀眾,雞生蛋蛋生雞?

我曾經在〈 人民該替爛媒體的形成負多少責任? 〉提出一個觀點: 台灣新聞台之所以爛成這樣,那是因為台灣觀眾的品味就是差,是台灣人的選擇型塑出了現在的媒體。 我舉了2004年年代新聞台的改革,但因為時間久遠,因此似乎不被當作很有證據力。但非常有趣的是,現在出現了一個節目,足以堪當觀察對象。TVBS新聞台勇敢地從4月8日起,於每周一到周五19:00到20:00的黃金時段推出〈FocusFocus全球新聞〉;這個節目由方念華策畫,內容相當具有水準,整整一小時都是本日最重要的國外新聞,同時還具有不帶過度情緒的觀點。 雖然說穿了,這個節目的水準大概就是國外一般正常新聞台該有的水準,但比起同時間內容同質性極高的台灣新聞台而言,簡直就是鶴立雞群、雲泥之判。如果根據在臉書還有一堆號稱熱血青年的文章,台灣人的素質之所以日趨下流,是因為新聞台不斷做出濫節目,因此可憐的台灣人只能被動地接受這些「媒體霸權」。現在非常好, 終於有個主流新聞頻道願意在黃金時段願意製作高品質的新聞節目,而且非常明顯地跟所有新聞台走不同路線,這樣看起來可憐的台灣人終於是能擺脫劣質新聞的噩夢了吧 ? 更棒的是,我還找到一個網站, 潤利艾克曼 ,這個網站可以直接找收視率。有人宣稱,台灣的廣告商都是白癡,只相信那些被裝設了收視率檢測器的幾千、幾萬人觀眾的收視結果。但是這家公司採取的研究方式是電話訪問,也就是說,並非這些人宣稱的「幾千、幾萬個品味奇差的觀眾」。2013年6月7日這天,晚上19:00~20:00的新聞節目收視率,民視新聞居首2.28、中視1.83、台視1.3、東森0.87、中天0.8、華視0.77、年代0.65、三立0.55、非凡0.28、TVBS Focus 0.22。以上周資料來看,從5月3日到5月7日的收視率分別為:0.32、0.29、0.24、0.28、0.22, Focus全球新聞幾乎每天都是敬陪末座 。

憤怒鳥(Angry Bird)無法成為瑪莉歐(Mario)卻可能成為海綿寶寶(Sponge Bob)

芬蘭的Rovio公司一手創造出2010年與2011年全球大紅的憤怒鳥(Angry Bird)之後,其創業故事一夕之間成為所有雜誌的最愛。從遊戲推出時程來看,Angry Birds、Angry Birds Seasons、Angry Birds Rio、Angry Birds Space、Angry Birds Star Wars等不同版本彼此相隔時間大約半年,每個版本的遊戲本身兩、三個月都會新增關卡;最新遊戲Star Wars版本於去年11月推出,至今半年也差不多該出新版本,卻僅只在本月推出Seasons的更新。根據Rovio的計畫,本季也將推出憤怒鳥的動畫。 然而,畢竟憤怒鳥的熱潮已過,沒有太多人注意到有什麼更新。現在引領風潮的手機遊戲已經是Candy Crush Saga──然而,根據我自己玩到第350關的感想是,這遊戲的生命週期也差不多到極限了。憤怒鳥也好,Candy Crush Saga也罷,這類針對智慧型手機使用者的零碎時間所推出的輕度遊戲,最後也只會是輕輕掠過世界,船過水無痕。 憤怒鳥與Candy Crush Saga的絕大不同處在於:憤怒鳥有「角色」 。因此,Rovio兩年前思考的策略方向是正確的,他們要把憤怒鳥變成行動裝置遊戲中的瑪莉歐,塑造出新時代遊戲界的超級巨星。 然而,不論策略再怎麼正確,時代的潮流畢竟不站在Ravio這邊。 在此,我們不妨先思考這個問題: 「遊戲的競爭者是誰?」 二十世紀遊戲機的時代,遊戲的主要訴求對象是兒童與青少年,遊戲的競爭者是其他的玩具。二十世紀末、二十一世紀初,電腦與遊戲機彼此爭輝,網路遊戲多人連線的形式,將訴求對象的年齡層再拉高到大學生,遊戲的競爭者除其他玩具之外,又多了運動、KTV甚至戀愛。二十一世紀行動裝置的時代,把二十世紀手持遊戲機的概念結合到手機與平板電腦上,於是快速成長的智慧型手機使用者也都成為玩家,再沒有人不是玩家,而行動裝置遊戲的競爭者也變成電子書、漫畫、音樂、電影與各式影集。 遊戲拓展至此,玩家可以分成重度玩家與輕度玩家,遊戲機與電腦遊戲訴求重度玩家、網頁遊戲與行動裝置遊戲訴求輕度玩家,各自進入超級戰國時代 。然而,在這麼複雜的情況下,我們該如何定義遊戲的競爭者? 從本質看來,遊戲是一種娛樂,只要是能提供人類娛樂效果的發明都可以是遊戲的競爭者 。那麼下一個問題就是,遊戲業的市場到底有多大?...

台北市房價崩盤只是時間問題

引言──如果你還認為台北市房價還有空間上漲..... 前陣子Facebook上有張圖被廣為轉載,大致內容是台北市房價租金比(Price Rent Ratio, PRR)為64倍,位居全球之首。房價租金比的計算公式是「房屋總價格/年租金」,意思是:房子的價錢足以讓人租幾年。實際租屋價格被視作是實質住宅供需的合理價格,消費者物價指數(CPI)中也是計算租屋價格(在台灣權重約佔20%),因此台灣近十年年台灣房價雖然飆漲但CPI上升的幅度並不大,原因之一就是租金幾乎沒有成長。正因為 租屋價格代表需求的合理價格,因此房價租金比越大就表示房價背離合理價值越遠 。然而,倍數在怎樣的位置算是合理呢? 一般而言二十年是合理的位置,意思是說:當一棟房子的價格相當於二十年租金時,不如就買下來吧 。 但為什麼是二十年呢 ?扣掉二十歲到二十五歲之前由父母扶養不論,成人能工作的時間大約是三十年,然而卻需要住五十年的時間──這樣看起來似乎表示二十倍似乎很少?然而房子的價格理受時間因素而折舊(這是重要的問題,後文會有更詳細的分析),新成屋五年價格開始下滑,三十年之後降價幅度非常小幾乎停滯。再加上人生有很多不同階段,例如結婚者可能在新婚時需要住雙人套房,成為四人家庭時需要標準的三房兩廳,退休後又只需要住雙人小房;單身者則可能需要工作時期市中心的單人套房以及退休後的寬敞景觀宅。房子是一個人生活的延伸,人的生活會隨時間改變,房子當然需要改變。更不用說房子裝潢大約十年一換,換裝潢的時候往往也是人生轉折時,許多人更會趁此時換屋。考慮這些因素,我們應該理解的結論是: 所謂「合理」的PRR倍數並不是一個固定的數值,而跟一個國家人民的生活模式有很大關連 。同時我們也必須理解的是: 即使合理PRR倍數並非固定,卻也有一定範圍,那跟人的生活模式改變、房子本身折舊有關──因此合理倍數,大約十年到三十年之間 。 全球房地產指標(GlobalPropertyGuide, GPG)這個網站(見延伸閱讀)列出了全球85大城市的PRR,其中就有72個城市落在剛剛提到的10~30倍之間,超出40倍的城市只有3座。從這角度看來,我想各位應該可以理解台北市的房價有多誇張,64倍幾乎是一個人成年之後到死亡的完整時間,其中我們只有一半時間能工作,可能有三次以上的重要人生時期轉折;而房子的殘值也將在三十年之間不斷下滑,五十年之後...

台灣電影不成工業:從李安看大尾鱸鰻

最近台灣電影界兩大盛事,一件是大尾鱸鰻票房大好,另一件是李安再得奧斯卡最佳導演獎。華誼兄弟電影公司總監製陳國富接受今周刊採訪時指出,如果台灣只想著拍大尾鱸鰻這樣的電影,就永遠不可能拍出少年PI的奇幻旅程。這樣的說法引發大尾鱸鰻導演邱瓈寬以及朱延平的回應,而這問題持續挑戰著一個老議題:票房與藝術性孰者為重? 假設「叫好」跟「叫座」是魚與熊掌不可兼得,那麼對於台灣電影業而言,到底應該選擇哪邊 ? 台灣在2008年魏德聖的海角七號之前,經歷了十幾年幾乎毫無票房的慘況。這段時間當中並非沒有台灣電影,而是沒有賣座的台灣電影;導演一手掌權,編劇與製片幾乎毫無發言餘地,於是台灣電影業就被這群整天壓身家只想拍「自己作品」的導演給毀了。魏德聖有很強嗎?其實並沒有。但是他深刻了解一點: 沒有票房,就沒有產業 。於是他站在觀眾的角度思考,拍了一部給台灣人看的電影,並獲得巨大的商業成功。票房成為這幾年台灣電影的最大標準,藝術性則變成可有可無的事情。 但如果我們把時間再推往前一點,看看朱延平是票房大導、郝劭文是票房明星的時代,那個時代台灣電影不是沒有票房,甚至有許多賣座強片。 許多人歸因於當時電影界一窩蜂地競拍吸睛的商業片因此打壞了觀眾胃口,但我認為那是錯誤的歸因;好萊塢電影不也一窩蜂地淨拍商業片,怎麼全世界的觀眾沒因此打壞胃口到讓好萊塢消失 ? 真正的關鍵是基礎技術與管理能力──這些台灣人最不在乎又最不起眼的基本功 。

Groupon賣得很便宜不表示消費者認為自己賺到

全世界最大的網路團購網站Groupon獲利持續不如預期,一方面讓人質疑是不是網路商業模式終究有所侷限,另一方面也讓人懷疑Groupon商業模式創造出的「價值」是否真的有價值。 Groupon的商業模式,簡單說來就是利用網路上容易團購衝量的特性,讓一些廠商願意降價出售商品與服務。 Groupon是媒介,對廠商「以量制價」、對消費者「以價制量」,玩兩手策略;這個策略要成功,最大的要素就在於廠商跟消費者必須能持續從中得到利潤(廠商)與滿意度(消費者)。 先從廠商的角度談起。對於販賣實體商品的業者而言,當然最好是把東西都賣光光,不要產生存貨最好。對於餐飲業與美容業的這種第一線服務業的業者而言,網路團購是一種可以確實降低人員閒置的方式。比較極端的例子就像是飛機,反正飛機飛一趟的成本都是固定的,所以機上當然是不要有閒置的空位最好。 對這些業者而言,這種極端衝量的做法要能將利益最大化必須滿足以下假設:1.成本不會提高(即產能本身充裕);2.商品/服務品質不會降低;3.不會排擠到原本的客戶。 對於賣商品的業者而言這三個條件相對容易達成,但是對於服務業而言,這三個條件要同時成立就不容易了。 我們假設以下這種情況;有一家餐廳原本經營得還可以,業績差不多都是不賺不賠,但業者預估還有25%的產能沒有填滿(假設總共可以提供的服務是100,他們只提供了75)。Groupon的人員可能會這樣說服業者:如果能把剩下的25%都利用完畢,即使價錢只有半價,那也還是比現在多賺錢!於是這位業主可能就會接受Groupon的條件,在利潤微薄的情況下硬是把產能補滿。 但不幸的是,客戶雖然來了,但也造成更多麻煩。首先是 客人並不如預期能平均將每天的產能補滿。 平常悠閒的時候還是很空閒,然後在Groupon券到期日之前就突然瘋狂似地湧來兌換,這根本沒有達到原本最初的目的。接著,網路上開始出現惡評,最主要的理由是服務品質不良。至於為什麼會搞到服務品質不良,主要原因可能是因為業主一開始就過度高估所能提供服務的極限,另一方面也跟客戶來店的時間不均勻有關。最後業者會發現,跟Groupon合作過幾次之後,生意也越來越蕭條,反而比之前還要更不賺錢,利潤更加下降。 當然,Groupon跟客戶們一定都想過這些事情,因此他們會盡可能要大家訂位,在位置訂滿的時候就會要客戶換個時間。然而,客戶傾向在截止日前消費,如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