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款由香港Mad Head(瘋頭)公司於2013年1月推出的轉珠遊戲神魔之塔在台灣暴紅,同時也達成全球600萬次下載量,為目前GooglePlay跟APPLE下載的前幾名遊戲。轉珠遊戲最早始於日本GungHo Online Entertainment公司於2012年2月發行的Puzzle & Dragon(龍族拼圖,簡稱龍拼)。龍拼這款遊戲目前有日文與英文版本,為GungHo最重要的營收來源;GungHo今年第二季營收達到746億日圓,純益更高達281億。事實上,龍拼正是讓GungHo得以暴紅的遊戲,如同開心農場之於Zynga、憤怒鳥之於Rovio、Candy Crush之於King。有趣的是,GungHo放棄了中文市場,僅推出日文版本與英文版本,因此產生出一塊「中文轉珠遊戲」的市場,自然吸引了很多遊戲廠商爭相進入(詳見超級Puzzle & Dragon大戰 悲劇篇)。
圖、GunhHo第二季財務簡表
神魔之塔便是在這些轉珠遊戲之中最為突出而且成功的勝利者,其勝出關鍵主要有三:1.中文轉珠遊戲閃開了龍拼的競爭;2.遊戲畫風寫實細膩,混合美日風格;3.程式流暢度高,介面細節設計良好。雖然神魔之塔在暴紅之前能閃避與龍族拼圖正面衝突,然而暴紅之後也帶來許多流言蜚語,最主要的批判來自於抄襲。由於神魔之塔的戰鬥模式、遊戲玩法、屬性設定、甚至是部分角色的能力設計都跟龍族拼圖近乎一樣,不同之處僅在畫風以及部分介面設計,可以說是換湯不換藥,惹來爭議的確有其道理。香港立法議員莫乃光甚至直指神魔之塔是抄襲的山寨作品,應該向龍族拼圖與玩家們公開道歉──而這也是多數龍拼迷無法忍受神魔之塔的原因,最近甚至有玩家自製神抄之塔放在GooglePlay上供人下載,相當諷刺。
但這樣的批評之立論基礎其實尚有可議之處。例如以RPG(Role-Playing Game, 角色扮演遊戲)而言,勇者鬥惡龍(Dragon Quest)與太空戰士(Final Fantasy)最早期的時候也非常相像,我不知道當時有沒有惹出過抄襲爭議,但就現在看來兩款都是經典的RPG作品,而且各自具有非常卓越的全新設計概念。台灣的軒轅劍系列與仙劍奇俠傳系列在介面上沒有脫離RPG的玩法,但只要細節具有獨特之處,自然也能在當時一片國產RPG濫觴中脫穎而出,並且成為經典。
換言之,真正的問題在於:GungHo創造出了「龍族拼圖」這款「轉珠遊戲」,是否表示GungHo擁有「轉珠遊戲」這個概念的智財權?假設GungHo擁有智財權,那麼這個智財權的範圍應該擴及到什麼程度才算合理?這個論述同樣適用於其他領域,例如蘋果究竟是創造了「iPhone」還是「觸控式的智慧型手機」,如果我們同意後者,那麼其他所有品牌就都是山寨版本,例如目前市佔率第一的三星就應該向蘋果伏首稱臣。我們都不可否認的事實是,轉換平台的確改變了遊戲業生態。手機與平板的使用模式創造出更多遊戲的類型,這些類型或許在傳統的PC與遊戲機上曾經存在過,但終究還是只有在手持裝置上能完全發光發熱──轉珠遊戲顯然是一種新類型的遊戲型態,而這樣的遊戲型態極端適用於手持裝置。
台灣某遊戲公司原本也將推出相似的轉珠遊戲,甚至進行了大幅度修改(例如將五屬性變成四屬性、增設強化珠以外的特殊珠),原本也可能是這次轉珠遊戲大戰中得以勝出的贏家之一,但自我放棄中就是失敗的最大主因。如果要說香港的Mad Head很糟,那麼中國一堆連哪裡創新都看不出來(好吧除了畫風崩壞到非常創新以外)的真正山寨作品,以及台灣有良好概念卻胎死腹中的企劃,真的不知道要排在什麼地方。
同時,神魔之塔跟龍族拼圖兩款遊戲都仍在不斷更新,除了推出新卡片之外,也不斷增加新設定好延伸出過去沒有的玩法。龍族拼圖推出雙屬性、究極進化、能力覺醒等系統,主要方向看似是往「如何強化既有的卡片」;神魔之塔則推出特殊隊伍組合能變換角色屬性、隊伍隱藏加成、以及特殊隊長卡片等系統,主要方向看似是往「如何變化出不同隊伍組合」。雖然神魔之塔的新設定中仍有龍拼使用過的相似系統(例如潛能激發),但最近幾次更新不僅刻意避免推出能力與龍拼相同的卡片,更努力在相同系統中創造出新細節──這不正是一種創新嗎?
有一種創新是無中生有的創新,但這種創新極為稀少;另一種創新是在既有的基礎下進行具有創造性的修改,這也是絕大多數的創新型態。我們理當讚譽前者,但是否需要批判後者則是另外一回事。兩款遊戲都發行了英文版本,但仍各自在中文與日文市場上獨領風騷,雙方短期內似乎不會搶攻對方市場,呈現各自發展的局面。龍族拼圖與神魔之塔已經各自是兩款轉珠遊戲中的龍頭之作,不僅各自具有全新的創意發想,同時也在商業上取得巨大成功──如果我們能夠接受勇者鬥惡龍與太空戰士並立,那麼又為何無法接受龍族拼圖與神魔之塔爭輝?
延伸閱讀
超級Puzzle & Dragon大戰 悲劇篇(本文章不斷更新轉珠遊戲)
反思港產山寨遊戲(香港議員莫乃光)
神魔之塔wiki
龍族拼圖wiki
香港立法會議員批評「神魔之塔」抄襲風波!
神魔之塔 抄襲與參考有界綫
登蘋果App銷售第三位神抄之塔更勝神魔之塔
不忿「神魔」抄襲神抄之塔正式面世
超稀有黃色小鴨現身!《神魔之塔》與B.Duck推限定關卡與卡牌
圖、GunhHo第二季財務簡表
神魔之塔便是在這些轉珠遊戲之中最為突出而且成功的勝利者,其勝出關鍵主要有三:1.中文轉珠遊戲閃開了龍拼的競爭;2.遊戲畫風寫實細膩,混合美日風格;3.程式流暢度高,介面細節設計良好。雖然神魔之塔在暴紅之前能閃避與龍族拼圖正面衝突,然而暴紅之後也帶來許多流言蜚語,最主要的批判來自於抄襲。由於神魔之塔的戰鬥模式、遊戲玩法、屬性設定、甚至是部分角色的能力設計都跟龍族拼圖近乎一樣,不同之處僅在畫風以及部分介面設計,可以說是換湯不換藥,惹來爭議的確有其道理。香港立法議員莫乃光甚至直指神魔之塔是抄襲的山寨作品,應該向龍族拼圖與玩家們公開道歉──而這也是多數龍拼迷無法忍受神魔之塔的原因,最近甚至有玩家自製神抄之塔放在GooglePlay上供人下載,相當諷刺。
但這樣的批評之立論基礎其實尚有可議之處。例如以RPG(Role-Playing Game, 角色扮演遊戲)而言,勇者鬥惡龍(Dragon Quest)與太空戰士(Final Fantasy)最早期的時候也非常相像,我不知道當時有沒有惹出過抄襲爭議,但就現在看來兩款都是經典的RPG作品,而且各自具有非常卓越的全新設計概念。台灣的軒轅劍系列與仙劍奇俠傳系列在介面上沒有脫離RPG的玩法,但只要細節具有獨特之處,自然也能在當時一片國產RPG濫觴中脫穎而出,並且成為經典。
換言之,真正的問題在於:GungHo創造出了「龍族拼圖」這款「轉珠遊戲」,是否表示GungHo擁有「轉珠遊戲」這個概念的智財權?假設GungHo擁有智財權,那麼這個智財權的範圍應該擴及到什麼程度才算合理?這個論述同樣適用於其他領域,例如蘋果究竟是創造了「iPhone」還是「觸控式的智慧型手機」,如果我們同意後者,那麼其他所有品牌就都是山寨版本,例如目前市佔率第一的三星就應該向蘋果伏首稱臣。我們都不可否認的事實是,轉換平台的確改變了遊戲業生態。手機與平板的使用模式創造出更多遊戲的類型,這些類型或許在傳統的PC與遊戲機上曾經存在過,但終究還是只有在手持裝置上能完全發光發熱──轉珠遊戲顯然是一種新類型的遊戲型態,而這樣的遊戲型態極端適用於手持裝置。
台灣某遊戲公司原本也將推出相似的轉珠遊戲,甚至進行了大幅度修改(例如將五屬性變成四屬性、增設強化珠以外的特殊珠),原本也可能是這次轉珠遊戲大戰中得以勝出的贏家之一,但自我放棄中就是失敗的最大主因。如果要說香港的Mad Head很糟,那麼中國一堆連哪裡創新都看不出來(好吧除了畫風崩壞到非常創新以外)的真正山寨作品,以及台灣有良好概念卻胎死腹中的企劃,真的不知道要排在什麼地方。
同時,神魔之塔跟龍族拼圖兩款遊戲都仍在不斷更新,除了推出新卡片之外,也不斷增加新設定好延伸出過去沒有的玩法。龍族拼圖推出雙屬性、究極進化、能力覺醒等系統,主要方向看似是往「如何強化既有的卡片」;神魔之塔則推出特殊隊伍組合能變換角色屬性、隊伍隱藏加成、以及特殊隊長卡片等系統,主要方向看似是往「如何變化出不同隊伍組合」。雖然神魔之塔的新設定中仍有龍拼使用過的相似系統(例如潛能激發),但最近幾次更新不僅刻意避免推出能力與龍拼相同的卡片,更努力在相同系統中創造出新細節──這不正是一種創新嗎?
有一種創新是無中生有的創新,但這種創新極為稀少;另一種創新是在既有的基礎下進行具有創造性的修改,這也是絕大多數的創新型態。我們理當讚譽前者,但是否需要批判後者則是另外一回事。兩款遊戲都發行了英文版本,但仍各自在中文與日文市場上獨領風騷,雙方短期內似乎不會搶攻對方市場,呈現各自發展的局面。龍族拼圖與神魔之塔已經各自是兩款轉珠遊戲中的龍頭之作,不僅各自具有全新的創意發想,同時也在商業上取得巨大成功──如果我們能夠接受勇者鬥惡龍與太空戰士並立,那麼又為何無法接受龍族拼圖與神魔之塔爭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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勇者鬥惡龍(Dragon Quest)與太空戰士(Final Fantasy)都是同公司的作品吧.(square enix)
回覆刪除之前不是 是史克威爾 和 艾尼克斯 合併
回覆刪除因為神抄自認是原創阿
回覆刪除FF跟DQ單單戰鬥表現跟遊戲系統就差很多了,根本不能混為一談,要是說RPG因為都能跟路人對話都能砍怪撿寶拿經驗值升級,就都能當作抄襲來討論,也太無限上綱了
回覆刪除最有名的經典故事
回覆刪除有一個人她做了一本詩,
可是有人抄襲了那本詩,
從此世界上出現了兩本詩!
原作著說這是我寫的,
但是抄襲的人也不讓步的說這是我寫的!
那兩造雙方就繼續寫下去吧
畢竟抄襲只是一時的
如果沒有真材實料終究是要垮掉的
樓上你文不對題,神魔沒堅持版權,而且PAD轉珠時間較少,神魔有公會系統、公會任務、排行榜...PAD沒有
回覆刪除抄別人的習作後起碼改兩個字是常識吧,那叫做創新?
回覆刪除摘自 FB 用戶:神魔之塔是抄襲puzzle&dragon的
回覆刪除遊戲概念可以一樣沒錯,但式計算公式以及系統都一模一樣會不會太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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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抄襲程度打個比方來說,就是軟體公司的新程式內碼直接 Ctrl +C 對手公司的來用了。
sorry 打錯字。是"程式原始碼"不是"程式內碼"
回覆刪除就算是抄概念都有可能違反智財權。更不要說這種 Ctrl C, Ctrl V 等級的抄襲。
回覆刪除我覺得創意和抄襲還是有差的,神魔之塔這種複製貼上的創新?個人是不太能夠接受的啦。
回覆刪除這就好像三媽臭臭鍋換個名字叫香媽臭臭鍋,神魔之塔給我的感覺就是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