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管理]《復仇者聯盟》──鋼鐵人幹嘛讓美國隊長當隊長?

《復仇者聯盟》(The Avengers)是一部2012年改名自同名漫畫的超級英雄電影,聚集了漫威(Marvel)系列的英雄們,例如鋼鐵人(Iron Man, 小勞勃道尼飾演)、美國隊長(Captain America, 克里斯伊凡飾演)、綠巨人浩克(Hulk, 馬克魯法洛飾演)、雷神索爾(Thor, 克里斯漢斯沃飾演)、黑寡婦(Black Widow, 史嘉蕾喬韓森飾演)與鷹眼(Hawkeye, 傑瑞米雷納飾演)。《復仇者聯盟》總票房高達15億美金,為有史以來電影票房的第三名;同時,本片在IMDb上至今仍維持8.2分的高分,在爛番茄網站上也有92%新鮮度,可以說是叫座又叫好的代表。

《復仇者聯盟》的劇情是相當傳統的超級英雄電影。故事敘述「邪神」洛基(Loki)盜取了宇宙魔方,試圖開啟異界大門進軍地球;神盾局(SHIELD)經歷各種險阻,終於召集了超級英雄們攜手對抗洛基。問題來了,「復仇者聯盟」這個超級英雄集團中的成員們不僅特質各異,而且又光芒四射,那麼這個超級英雄集團的「隊長」應該是誰呢?




先說結論。從官方設定看來,復仇者聯盟的隊長是「美國隊長」史蒂芬羅傑斯(Steve Rogers)。許多人對於美國隊長是隊長的反應,可能帶點開玩笑性質,例如「因為他是美國『隊長』,這名字取得好,所以他當隊長很正常啊!」另一個恐怕更接近真實原因的解釋是,「因為他是『美國』隊長,這又是一部美國好萊塢的超級英雄電影,所以當然要給他當隊長啊!」但去除掉「美國隊長」這個名字上的優勢以外,史蒂芬羅傑斯真的是最適切的隊長人選嗎?

從戰鬥力看來,史蒂芬當然很強,但他一定不是最強的成員,最多也只能說是跟鋼鐵人東尼史塔克(Tony Stark)、雷神索爾、綠巨人浩克同樣水準;以智力而言,史蒂芬的智力雖然經過特殊強化,但仍比不上超一流科學家的東尼與浩克。更有趣的是,《復仇者聯盟》的第一主角其實是「鋼鐵人」東尼史塔克。雖然史蒂芬排名第二主角,但就戲份多寡、影響劇情的關鍵性而言,東尼史塔克可是遠遠超越其他每一位英雄角色,根本把這部片演成了「鋼鐵人與他的快樂好夥伴們」。

著名的管理學家明茲柏格(Harry Mintzberg)提出了管理者的角色理論,他認為管理者扮演了十種主要角色,這十種角色又可以概化成「人際角色」(Interpersonal Roles)、「資訊角色」(Informational Roles)與「決策角色」(Decisional Roles)。我們時常認為組織或者團隊中的領導者必須同時扮演好這所有角色,但事實上,每一個組織的領導者都只能扮演好部份角色。例如,我們總會認為組織的領導者一定是這個組織的頭臉角色(Figurehead),就像賈柏斯之於蘋果,事實上卻有更多組織的領導者並不喜歡露臉。

再回到《復仇者聯盟》中鋼鐵人與美國隊長的矛盾中,我們看到了:團隊中的領導者不必然是團隊中的超級明星。相對於才華洋溢、光芒四射的東尼史塔克,沉穩內斂的史蒂芬羅傑斯顯得黯淡許多。我認為兩個人都具有相當出色的領導特質以及領袖魅力,但如果「復仇者聯盟的隊長」真的得在兩個人之中二選一,我會選擇史蒂芬而非東尼。

第一個原因是:史蒂芬比東尼更擅長團隊合作。這是一個人際角色的優勢。

東尼的能力出色但太過個人主義,在領導一群與自己能力差異甚大的成員時,還可以採取高壓領導;但在團隊成員能力與自己相差不遠時,反而會無法透過各種可能的領導手段(例如任用、獎懲、激勵、協調等)說服成員。東尼擅長管理自我,而他擅長的領導模式就是強勢地把員工當作自己的手腳、而非當成另一個存在自我意識的個體──但當團隊的組成太過複雜、成員容易不受控制時,他就會手足無措。以明茲柏格的角色理論看來,史蒂芬是個較優秀的領導者(Leader)。

第二個原因是:史蒂芬的意志比東尼更加堅定。這是一個決策角色的優勢。

領導者的意志力越堅定,團隊的運作方向就會越清楚。史蒂芬是個堅定到讓人覺得頑固的男人,以「復仇者聯盟」這個時常得面對高度不確定決策情境的特殊團隊而言,如果不是像史蒂芬這樣的領袖,一定會在危急的兩難困境中懸而不決。相對的,東尼的精神面較不穩定 (這也是觀眾較愛他的原因),在面對突如其來的危機時,他在決策上的可預測性較低,自然容易讓團隊產生浮動。以明茲柏格的角色理論看來,史蒂芬是個較優秀的危機處理者(Disturbance Handler)。

說到底,史蒂芬比東尼適合當隊長的原因,終究與「復仇者聯盟」這個團隊的任務性質、成員組成相關;任務性質越緊急就越需要意志堅定的領導者、成員組成越複雜就越需要擅長團隊合作的領導者。畢竟,在眾人同時卸下了英雄外袍之後,東尼史塔克可是一家跨國企業的執行長,管理幅度遠大於史蒂芬羅傑斯。我們在評論領導者的優劣時,往往只專注在領袖特質上,卻忽略了所有的內在特質都需要與外部環境相互配合,才有可能引導出正面績效。管理沒有絕對只有相對,真正重要的事情永遠是「適配性」,這就是美國隊長比鋼鐵人更適合當隊長的最大原因。


延伸閱讀
[影評]美國隊長(Captain American)──愛國主義的力量
[影評]鋼鐵人三(Iron Man 3)──破繭重生
[管理]《穿著Prada的惡魔》──離開一個主管,拒絕的是整個文化。

留言

這個網誌中的熱門文章

[影評] 阿拉丁──迪士尼的女性意識進入新高峰

迪士尼正式改編了1992年動畫版本的《阿拉丁》,真人版本的《阿拉丁》除了保留原本經典的劇情與音樂,同時更加入全新劇情。《仙履奇緣》與《黑魔女》,在原作本來時長就偏短的情況下,幾乎就是全新故事;前年的《美女與野獸》與今年的《阿拉丁》,原作長度大約90分鐘(90年代的迪士尼非常喜歡90分鐘這個長度),幾乎都保留主幹、僅增加30分鐘的劇情。

台北市房價崩盤只是時間問題

引言──如果你還認為台北市房價還有空間上漲..... 前陣子Facebook上有張圖被廣為轉載,大致內容是台北市房價租金比(Price Rent Ratio, PRR)為64倍,位居全球之首。房價租金比的計算公式是「房屋總價格/年租金」,意思是:房子的價錢足以讓人租幾年。實際租屋價格被視作是實質住宅供需的合理價格,消費者物價指數(CPI)中也是計算租屋價格(在台灣權重約佔20%),因此台灣近十年年台灣房價雖然飆漲但CPI上升的幅度並不大,原因之一就是租金幾乎沒有成長。正因為 租屋價格代表需求的合理價格,因此房價租金比越大就表示房價背離合理價值越遠 。然而,倍數在怎樣的位置算是合理呢? 一般而言二十年是合理的位置,意思是說:當一棟房子的價格相當於二十年租金時,不如就買下來吧 。 但為什麼是二十年呢 ?扣掉二十歲到二十五歲之前由父母扶養不論,成人能工作的時間大約是三十年,然而卻需要住五十年的時間──這樣看起來似乎表示二十倍似乎很少?然而房子的價格理受時間因素而折舊(這是重要的問題,後文會有更詳細的分析),新成屋五年價格開始下滑,三十年之後降價幅度非常小幾乎停滯。再加上人生有很多不同階段,例如結婚者可能在新婚時需要住雙人套房,成為四人家庭時需要標準的三房兩廳,退休後又只需要住雙人小房;單身者則可能需要工作時期市中心的單人套房以及退休後的寬敞景觀宅。房子是一個人生活的延伸,人的生活會隨時間改變,房子當然需要改變。更不用說房子裝潢大約十年一換,換裝潢的時候往往也是人生轉折時,許多人更會趁此時換屋。考慮這些因素,我們應該理解的結論是: 所謂「合理」的PRR倍數並不是一個固定的數值,而跟一個國家人民的生活模式有很大關連 。同時我們也必須理解的是: 即使合理PRR倍數並非固定,卻也有一定範圍,那跟人的生活模式改變、房子本身折舊有關──因此合理倍數,大約十年到三十年之間 。 全球房地產指標(GlobalPropertyGuide, GPG)這個網站(見延伸閱讀)列出了全球85大城市的PRR,其中就有72個城市落在剛剛提到的10~30倍之間,超出40倍的城市只有3座。從這角度看來,我想各位應該可以理解台北市的房價有多誇張,64倍幾乎是一個人成年之後到死亡的完整時間,其中我們只有一半時間能工作,可能有三次以上的重要人生時期轉折;而房子的殘值也將在三十年之間不斷下滑,五十年之後...

彭明輝教授,您還是少談點經濟吧

兩年前我看彭明輝的部落格,從一年多以前我開始不看。我不知道彭教授這段時間發生什麼事情,但他的文章越來越荒腔走板,幾乎到一種不可思議的程度。一個理工出身的教授對於國家現況之悲憤因此想提出更多有意義的經濟、社會與政治見解,其實是非常值得尊敬的事情;然而,如果不懂一項學問,卻自以為是高手地對其指指點點,理論、推論與結論都錯誤百出,我認為還是先潛心研究再發言,這才叫做「學者的態度」。彭教授對經濟學的錯誤認知與詮釋已經到了任何一個有辦法內化六學分普通經濟學課程的大學生都有辦法反駁的程度,這其實是非常誇張的事情; 他對經濟學的偏差理解,甚至不是什麼不同派系之間的差異,而是打從最基礎的知識建構就徹底錯誤 。 就以彭教授本月才發表的《 台灣人比韓國人更像奴隸 》來說好了,簡直是讓人看了下巴都要掉下來,完全是到了奇文共賞的水準。 我不是很能理解為什麼彭教授過去可以寫出好文章,但這一年多以來的水準墮落到這種程度,完全就是一個不懂經濟學的人卻又濫用經濟學名義說自己想說的話 。 以這段全文最重要的理論論述為例:「 最極端的市場有兩種:完全競爭市場和完全壟斷市場,前者利潤等於零而工資極大化;後者工資極小化而利潤極大化;前者是亞當史密、古典經濟學和新古典經濟學的夢想國度(經濟意義下最自由而平等的國家),後者是經濟上的奴隸制度。 」從這段可以很清楚地看出,彭教授完全不懂經濟學所謂「市場」概念。 經濟學所談的「市場」包含很多種「市場」,最基本的兩大市場就是「消費市場」跟「勞動市場」 。特別值得注意的是,這 兩大市場都是在談企業與一般民眾的關係,但是民眾在此有兩種角色,第一是消費者,第二是勞工 。 就消費市場而言,廠商是供給方、消費者是需求方 ,完全競爭市場中的廠商利益會最小消費者利益最大;完全壟斷市場中的廠商利益最大消費者利益最小。 就勞動市場而言,勞工是供給方、廠商是需求方 ,完全競爭市場中的廠商利益會最大勞工利益會最小,完全壟斷市場中廠商利益最小勞工利益最大。換言之,彭教授說的「完全競爭市場利潤等於零工資極大化,完全壟斷市場工資極小化利潤極大化」,完全是把兩種市場混在一起所得到的結論──這個結論非但完全不是經濟學理論,同時也完全不符合現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