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臥軌事件:衝突是最終殺手鐗

如果說這個部落格有一個核心價值與信念,那一定是「理性主義」。理性主義是一種以理性為依歸,盡可能讓自我透過理解各種人與各種角度的思考,避免過度的情緒影響自我的主張。凡事都得有憑有據,凡事都要在和諧的情況下談。同時,理性主義並不否定憤怒與衝突可以是一種理性思考之後的工具──只是,這絕對是一種不到關鍵時刻不能使用的武器。但這次關廠勞工臥軌事件實在讓人憤怒。我憤怒的對象有兩者,一者是一九九六年與現今的政府,一者是部分社運份子。

先談政府

一九九六年的協調結果,其實是政府透過支付債款將勞工的債權轉移到自己身上,而真正的債務人一樣是資方。簡單的說,勞工要不回這筆錢但還是得過日子,於是政府付錢給勞工以取得債權,同時擁有向債務人(資方)討取債款的權力。這例子像是什麼?像是一般企業在營運過程中產生難以回收的應收帳款,在考慮過機率後,將債權折價賣給銀行或甚至不合法的地下錢莊與黑道討債公司。對於這些合法與不合法的機構而言,購買這些不良債權仍有利可圖,因為他們可能具有比較出色的討債能力,這些折價後的債權對他們而言並非毫無價值。天下哪有債權轉移後還將原本的債權人當作債務人的道理現在政府的作法等於是取消了原本債務人(資方)的還債義務,並將已經轉移掉債權、早已毫無關係的勞工從債權人變成債務人政府現在提出的「三六九」補助補貼欠款,其實也等於只是將部分賠償金額轉移到政府身上,真正的關鍵在於:資方依然沒有負任何責任

這種惡性倒閉不付錢的資方本來就惡劣到極致,我甚至覺得當初這些勞工應該把債權賣給黑道,至少黑道在這方面還比政府講理。政府──包含學法律出身的馬英九總統──目前的認定是,當初沒有簽定紙本契約,而政府也沒有承諾將債權轉移到自己身上,在無法向資方回收款項的前提之下,政府當初的立場只是「協調者」簡單的說,要是政府能跟資方拿到錢,勞方就不用還政府「債」;要是政府收不到錢,勞方就得還債。然而,政府簽訂的僅為政府與勞工之間借貸的雙方約而非同時考慮資方的三方約,因此沒有規定好資方的條件。

我認為一九九六年的政府之所以惡劣在於兩方面。首先,口頭承諾政府會去收錢、勞方不用還債,本身就是一種承諾,特別在沒有紙本契約的情況下,根本無庸置疑。不管政府當初的意圖是將債權轉移到自己身上、或者是取消資方債權,都有義務要簽紙本契約,讓三方(勞方、資方、政府)知道彼此的權力與義務。不管當初政府是出於不敢讓勞方知道自己的動機還是因為笨到不知道要簽契約,總之在勞方的認知中,那就是「債權轉移」──即使勞工們說不出這四個字。如果政府是因為笨而不懂得簽契約,那政府仍必須負全責;如果政府當初就是為了取消債權而口頭蓄意欺騙勞工,那不僅是一種卑鄙的騙術,同時也還是得負起責任。

第二點,如果政府知道自己無力使資方還款而自己也不想承擔責任,就不該在當時以「貸款」的名義支付款項息事寧人,消除資方的討債動機。遞延問題不一定是壞事,但如果問題遞延之後會變得更難解決,那就不應該遞延問題。很明顯地,政府當初的作法就是將燙手山芋遞延,而且這個問題越遞延就越麻煩。問題真正關鍵在於:資方必須要負責。我可以理解政府不應該替這件事情負全責──但那是在一九九六年的時候。如果政府一九九六年的作法是取消勞方向資方討債的動機(雖然我認為同時也是討債的權力),使得讓資方有充裕的時間脫產甚至逃到海外,那政府就應該要負起全責。我們都該去看法律與契約的本質,而不只是看法律與契約的條文。

圖、勞委會《工運春秋》,2011.5.1出版,p.90

一家公司倒閉清算資產之後,本來就應該要先把沒付的工資先付掉,接著再償還債權人的債務,最後才是計算股東的虧損。說白一點,股東對經營層有權力,不懂得任用更好的經營者本來就應該百分之百負責;債權人不論是因為借錢或者因為交易產生應收帳款,本來也就應該承受一定倒帳風險,不然哪來這麼好作的生意。股東跟債權人本來就該承擔企業倒閉的風險,但勞工何以承擔這塊風險?從問題的本質看來,勞工本來就該百分之百得到補償,即使經營者賣腎臟也都要付出這些錢──公司倒掉是經營者經營得爛,勞工根本無須負責。政府現在要勞工部分賠償,等於是變相懲罰。這根本毫無道理。當然我理解現在的政府很倒楣得替前前政府擦屁股,但民主選舉不就是一種得概括承受之前政權決策的和平革命?這些衣冠楚楚的學者官員的思考停留在推卸責任的層次,整天只是想追求表面上的假和諧卻不是想徹底解決問題得到真和諧,當然一定會製造出更多問題。越想推卸問題的人就會製造出越多問題,這是世界不變的真理

再談部分社運份子

當一堆無腦的大學生只會喊著邏輯薄弱、理盲無知又充滿情緒暴力的言語,完全不理性思考還以為自己就是正義使者的時候,社會多數人會對公共事務會變得越來越冷感是可以理解的結果。我曾跟身邊的好友說過:「我認為所以關心社會弱勢的人都應該一同譴責這些大學生,因為他們放棄跟社會溝通的作法,只會造成更多冷漠、更多對立。」在這次事件中,我們可以清楚地看到這些不入流的社運份子帶來的苦果

憤怒絕對是不到關鍵不能爆發的情緒,衝突絕對是最後的殺手鐗。這像是一段感情中最不能說出口的話是「我們分手吧」、一個人最不能說出口的話是「我想去死」,一旦說了就要有覺悟事情可能走向最糟的結果。萬物皆然。整天放大絕招,大絕招就會失去作用衝突是一種最能吸引人的現象,越大的衝突會帶來越多關注;然而,當多數人關注之後卻發現這憤怒的背後根本是任性、驕傲與自我中心的時候,接著出現的衝突就會被類化歸納成相同的事件。於是,衝突與憤怒變得如此廉價,社會運動也變成一種單純反社會的不入流行徑。

這些年邁的勞工深知,衝突必然會損害到其他人的利益。他們去年抗議的時候,還先向社會預告:我們要抗議不公平的事情,如果妨礙到你們的權益,我們很抱歉。看看這種態度,再看看那些不入流的社運份子的態度,我真心覺得拿兩者相比都是污辱了這些阿公阿嬤。但並不是所有人都會注意到這些事件背後的脈絡,對於多數人而言,這個事件就像過去那些莫名其妙的社運一樣,是一場低劣而不堪的鬧劇。我不知道這些學歷顯赫卻整天發怒的憤青社運到底遇到多少實質上生命的困挫,但從這些人的論述能力看起來,說穿了不過就是上流知識份子的無病呻吟──賤人就是矯情。什麼議題都想去管,最後就是什麼議題都是半瓶醋,沒有什麼想得深入,卻又急著向世界表現自己的優越,最終只會讓明眼人看著就覺得蠢,使眾人對世界的熱情漸漸變得冷漠。

我今天早上看到一個高中學弟也是知名詩人在FB上發表的文章:「......你們(指社會大眾)這樣放任政府跟資方同流合污,就不是『合理化』整個結構的共犯系統?我不懂,我不懂,我不懂。我真的很傷心。如果可以的話,我不希望你們跟我是活在同一個島嶼。我不希望,我真的很恨你們。我真的 ...... 我不要這個國家了。如果你們認為走投無路的人不能夠採取最激烈的方式繼續活下去。我不要了。真的,都不要了。」這段文字讓我看了很難過。對於信仰理性主義的人而言,最大的痛苦就是看到太多人完全不願意思考,只憑直覺與偏見就認定事情的真偽是非。我打從內心認為和平的態度非常重要、溫厚的手段非常重要,但這並不表示人必須永遠溫良恭儉讓──善良與鄉愿只有一線之隔,那條線正是理性。我真心可以理解因為火車誤點而困擾的上萬人的感受,但面對這群進一步是死、退一步是死,甚至還因為可能會造成大眾不便而提前預告的勞工們,怎麼能忍心說出「撞死他們」這種話。

台灣人一直很善良,但卻被太多光怪陸離的言論與事件麻痺,逐漸變得鄉愿而冷漠。這是個讓人很難過的事實。我們的社會當然需要更多的同情與同理,但最終仍得維持理性。願理性之光讓台灣社會真正在多元價值中取得和諧的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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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1. 衝突絕對 "不是" 最後的殺手鐗 。 請您好好正視歐、中、印的罷工好嗎?革命流血才是最後的殺手鐧。台灣的政府已經無知無能到極點了...沒有爆發大流血衝突、沒有全台罷工斷水斷電一周兩周真的是台灣人太適合當奴隸...當政府說出"無薪假真該得諾貝爾獎"的時候,就應該爆發革命了,這種完全轉移責任、背棄勞動契約的東西居然能被政府高層承認?????????什麼叫和諧?就連最最最"和諧"的中國都有不斷的罷工。我們的社會不是需要更多的同情和同理,而是需要更多的 ""自知"" 知道自己應有的權利並且去爭取!尊嚴、平等都是"爭取"來的!而不是跪著向皇上求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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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我非常認同你的看法
    但是我覺得政客是無法用理性去對話的
    理性對話無法改變政府下流的盤算與政治酬庸行為
    (以美麗灣的無條件的有條件通過以及中科四期土地徵收與水資源的例子來看)
    反而是理性成為政治人物的一種操作工具
    政治程序或社會要變得更好是一種漸進式的過程
    必須要依靠啟蒙或自覺


    這變我就非常認同你的不入流社運分子的思考
    如何與大眾對話是社會運動與社會之間關係的最大功課
    因此我認為社會運動若嘗試要改變一些決策或現況成功的關鍵
    最重要的不是社會運動者本身
    而是社會運動者與大眾之間的那條橋
    了解大眾的心態與社會運動者所要表達的觀點
    互相翻譯兩者之間的語言達到理解跟溝通
    這是我認為最重要的

    其實這也是把理性當成一種工具來使用
    為了達成目的某種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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