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兩篇分別討論,政策從微觀角度看個人選擇與公平性的問題(同性戀議題)以及政策具有誘因的特性(肥胖議題),但帥哥是否應該抽稅這問題,則得先從政策的目標性談起。在上篇中我提出過,外表與社經地位具有很高的相關性,自然可以推論出:這些外貌姣好者既然容易獲得較高的社經地位,目前的差異稅賦也已經平衡了這個因素,因此沒有必要再額外課稅。不過森永卓郎先生提出了一個關鍵的目標,婚配率。
如果政府希望定出一個政策,目標在提升外貌較差男性的婚配成功機率,進而拉高整體婚配率,那麼又與職場的優勢無關了。森永的做法,就是從最直觀的角度切入:既然無法讓帥哥變醜、醜男變帥,那就對帥哥抽稅吧。但根據中篇,某些過度直觀的政策將會造成反效果,那麼「對帥哥抽稅」的政策是否會有用?
先從性別平衡的角度來看這個問題。如果帥哥應該抽稅,那麼美女是不是也應該抽稅?畢竟美女在職場與婚配市場上也都佔盡優勢,只對帥哥抽稅似乎並不公平。森永在這裡隱含了一個假設:婚配市場對女方而言是買方市場、對男方而言是賣方市場,同時女性重視男性財富的程度遠超越男性重視女性財富的程度。我不知道日本的婚配市場是不是這麼極端而明確,不過就暫時先接受這個假設,以此推論。
假設某位女性判斷一位男性是否值得成為託付終身對象的標準主要為外貌、個性、財富與其他,權重各為25%,某兩位男性除了外貌之外其他因素皆相等,對該名女性則會得到下表。
對於這位女性而言,總分60分以上為及格,因此A因為外貌突出而得到婚配機會,B則失去基會。但在對外貌抽稅之後,兩者則會同時不及格(如下表),對B沒有影響,反而是A失去了原本的婚配機會。
如果只考慮外貌與財富帶來的相對優勢,森永的理論雖然可能增加外貌不佳者的競爭力與婚配率,但卻看不出是否增加整體婚配率;但如果考慮到絕對優勢,不僅沒有增加外貌不佳者的婚配率,反而還會降低整體婚配率。也就是說,光對帥哥抽稅,基本上不會影響結果。如果同時對外貌出色者增稅又對外貌不佳者減稅(如下表),雖然增加了外貌不佳者的婚配成功率,卻也剝奪了A原本的機會,整體而言並不會增加。
另一種可能性是,只對外貌不佳者減稅。這樣一來既沒有剝奪掉外貌佳者的婚配機會,但也增加了外貌不佳者的婚配率。然而,即使是這樣的做法,在邏輯上也無法推得整體婚配率必然會提升的結果。
更糟的事情是:男性有可能會希望降低自己的外貌吸引力(例如故意不打扮或者讓自己變胖)以逃避增稅壓力甚至得到降稅補貼。這樣一來,對女性而言可選擇的好男人就更少了,反而降低整體婚配率。這裡再次應驗了中篇的結論,想透過政策達到某種目的,達成反效果的可能性卻提高了。如果真的想提高婚配率,應該從女性不婚的主要原因去思考──畢竟男性條件優劣只是女性不婚原因中的一項,而外表與經濟條件也不過是男性條件中的部分。從生物學的角度看來,雌性生物在群體數目過多、環境資源飽和的時候,會自動降低生育率;雖然在人類社會中,婚姻與生育並非直接相關,但如果環境資源飽和是為主因,那麼想用課稅去解決婚配率與生育率的問題,只能說是南轅北轍、毫不相干的做法。
相同的例子還包含之前的豪宅稅。豪宅本身就是一種炫耀財,因此增加對豪宅課稅對真正的富人而言,不但不會抑制這些豪宅的房價,反而會顯得這些豪宅奇貨可居──這可是官方認可的豪宅啊!因此,這些價格更顯高昂、數量又有限的炫耀財,只會嚇跑一些口袋不深的投機客,不但完全無法降低實質需求,還可能逆勢增加需求。如果政府的目標是減少對這些豪宅感興趣的投機客,那成功了;但如果政府的目標是抑制豪宅房價,這個政策可謂失敗。我有個學弟是圍棋高手,他說:「誰能比對手更冷靜地想出往後的更多步,誰就是贏家。」課稅只是眾多政策手段中的一種,各種政策的是否能達成其目標往往並不直觀,關鍵永遠在「受影響的群體是否與如何改變行為」。政策制定者能否多想這一步是非常重要的事情,因為所有難題的解答往往藏在這裡。
我在上篇曾提過,就不可選擇性而言,種族歧視或者性取向的歧視或許更應該透過政策的方式平衡之。例如原住民在升學考試上可以得到25%加分,但這個政策並不會使非原住民變成原住民(因為種族無法選擇)以取得加分,也不會降低原住民努力取得更高分數的動機(因為並非直接保障入學,而是基於考試分數額外加分,得到越高分者加分就會越多)。因此,雖然這個政策非常直觀同時也具有相對剝奪的特性,卻能適當地補充原住民在先天物質資源上的不足,卻又不至於混淆了政策結果。因此,並非直觀素樸的政策都會得到反效果,只要多想一步,也可以看出這些政策確實具有優勢。
整合「個體是否具有選擇性」、「政策誘因」以及「政策目標」來看,首先應該弄清楚「受影響的群體是否具有選擇性、是否可能改變行為」,接著是「確認政策目標」,最後才是「釐清政策誘因將導致群體整體產生什麼改變」。永遠多想一步,所謂品質就是這樣來的。
延伸閱讀
帥哥、胖子或者同性戀該被抽稅嗎?(上)──有選擇與沒得選擇,是關鍵
帥哥、胖子或者同性戀該被抽稅嗎?(中)──上班族,你的肥胖是公司造成的結果。
如果政府希望定出一個政策,目標在提升外貌較差男性的婚配成功機率,進而拉高整體婚配率,那麼又與職場的優勢無關了。森永的做法,就是從最直觀的角度切入:既然無法讓帥哥變醜、醜男變帥,那就對帥哥抽稅吧。但根據中篇,某些過度直觀的政策將會造成反效果,那麼「對帥哥抽稅」的政策是否會有用?
先從性別平衡的角度來看這個問題。如果帥哥應該抽稅,那麼美女是不是也應該抽稅?畢竟美女在職場與婚配市場上也都佔盡優勢,只對帥哥抽稅似乎並不公平。森永在這裡隱含了一個假設:婚配市場對女方而言是買方市場、對男方而言是賣方市場,同時女性重視男性財富的程度遠超越男性重視女性財富的程度。我不知道日本的婚配市場是不是這麼極端而明確,不過就暫時先接受這個假設,以此推論。
假設某位女性判斷一位男性是否值得成為託付終身對象的標準主要為外貌、個性、財富與其他,權重各為25%,某兩位男性除了外貌之外其他因素皆相等,對該名女性則會得到下表。
A | B | |
外貌 | 90 | 50 |
個性 | 60 | 60 |
財富 | 60 | 60 |
其他 | 60 | 60 |
總分 | 67.5 | 57.5 |
對於這位女性而言,總分60分以上為及格,因此A因為外貌突出而得到婚配機會,B則失去基會。但在對外貌抽稅之後,兩者則會同時不及格(如下表),對B沒有影響,反而是A失去了原本的婚配機會。
A | B | |
外貌 | 90 | 50 |
個性 | 60 | 60 |
財富 | 20 | 60 |
其他 | 60 | 60 |
總分 | 57.5 | 57.5 |
如果只考慮外貌與財富帶來的相對優勢,森永的理論雖然可能增加外貌不佳者的競爭力與婚配率,但卻看不出是否增加整體婚配率;但如果考慮到絕對優勢,不僅沒有增加外貌不佳者的婚配率,反而還會降低整體婚配率。也就是說,光對帥哥抽稅,基本上不會影響結果。如果同時對外貌出色者增稅又對外貌不佳者減稅(如下表),雖然增加了外貌不佳者的婚配成功率,卻也剝奪了A原本的機會,整體而言並不會增加。
A | B | |
外貌 | 90 | 50 |
個性 | 60 | 60 |
財富 | 20 | 70 |
其他 | 60 | 60 |
總分 | 57.5 | 60 |
另一種可能性是,只對外貌不佳者減稅。這樣一來既沒有剝奪掉外貌佳者的婚配機會,但也增加了外貌不佳者的婚配率。然而,即使是這樣的做法,在邏輯上也無法推得整體婚配率必然會提升的結果。
A | B | |
外貌 | 90 | 50 |
個性 | 60 | 60 |
財富 | 60 | 70 |
其他 | 60 | 60 |
總分 | 67.5 | 60 |
更糟的事情是:男性有可能會希望降低自己的外貌吸引力(例如故意不打扮或者讓自己變胖)以逃避增稅壓力甚至得到降稅補貼。這樣一來,對女性而言可選擇的好男人就更少了,反而降低整體婚配率。這裡再次應驗了中篇的結論,想透過政策達到某種目的,達成反效果的可能性卻提高了。如果真的想提高婚配率,應該從女性不婚的主要原因去思考──畢竟男性條件優劣只是女性不婚原因中的一項,而外表與經濟條件也不過是男性條件中的部分。從生物學的角度看來,雌性生物在群體數目過多、環境資源飽和的時候,會自動降低生育率;雖然在人類社會中,婚姻與生育並非直接相關,但如果環境資源飽和是為主因,那麼想用課稅去解決婚配率與生育率的問題,只能說是南轅北轍、毫不相干的做法。
相同的例子還包含之前的豪宅稅。豪宅本身就是一種炫耀財,因此增加對豪宅課稅對真正的富人而言,不但不會抑制這些豪宅的房價,反而會顯得這些豪宅奇貨可居──這可是官方認可的豪宅啊!因此,這些價格更顯高昂、數量又有限的炫耀財,只會嚇跑一些口袋不深的投機客,不但完全無法降低實質需求,還可能逆勢增加需求。如果政府的目標是減少對這些豪宅感興趣的投機客,那成功了;但如果政府的目標是抑制豪宅房價,這個政策可謂失敗。我有個學弟是圍棋高手,他說:「誰能比對手更冷靜地想出往後的更多步,誰就是贏家。」課稅只是眾多政策手段中的一種,各種政策的是否能達成其目標往往並不直觀,關鍵永遠在「受影響的群體是否與如何改變行為」。政策制定者能否多想這一步是非常重要的事情,因為所有難題的解答往往藏在這裡。
我在上篇曾提過,就不可選擇性而言,種族歧視或者性取向的歧視或許更應該透過政策的方式平衡之。例如原住民在升學考試上可以得到25%加分,但這個政策並不會使非原住民變成原住民(因為種族無法選擇)以取得加分,也不會降低原住民努力取得更高分數的動機(因為並非直接保障入學,而是基於考試分數額外加分,得到越高分者加分就會越多)。因此,雖然這個政策非常直觀同時也具有相對剝奪的特性,卻能適當地補充原住民在先天物質資源上的不足,卻又不至於混淆了政策結果。因此,並非直觀素樸的政策都會得到反效果,只要多想一步,也可以看出這些政策確實具有優勢。
整合「個體是否具有選擇性」、「政策誘因」以及「政策目標」來看,首先應該弄清楚「受影響的群體是否具有選擇性、是否可能改變行為」,接著是「確認政策目標」,最後才是「釐清政策誘因將導致群體整體產生什麼改變」。永遠多想一步,所謂品質就是這樣來的。
延伸閱讀
帥哥、胖子或者同性戀該被抽稅嗎?(上)──有選擇與沒得選擇,是關鍵
帥哥、胖子或者同性戀該被抽稅嗎?(中)──上班族,你的肥胖是公司造成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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