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北投區文化國小一名女童慘遭割喉,19小時之後宣布不治,得年8歲。兇嫌龔重安現年29歲,因失業四個月情緒不佳,於是埋伏在校園,隨機挑選學童下手;龔重安被逮捕之後不見悔意,目前已遭羈押。
你記得今年3月6日發生什麼事情嗎?你可能不記得了。你記得的是去年5月21日,鄭捷在捷運的無差別殺人。鄭捷在今年的3月6日一審定讞四個死刑,而且這個判決還在Yahoo投票上拿下了92%的超高支持度,可以說是近年來所有的重大法律案件中,得到最高民意支持度的判決。就在鄭捷犯案大約一年、一審定讞不到兩個月的此刻,龔重安又犯下隨機殺人案件,這讓廢死跟反廢死的爭論與衝突又更進一步升溫。
對於廢死一方,龔重安案件正顯示了「死刑的恐嚇力有限」;對於反廢死一方,龔重安犯後的反應,卻讓人更加懷疑到底有沒有必要再給與任何回歸社會的機會。兩邊都沒有錯,但更貼近真實世界的論述是:不管有沒有死刑,人類殘殺同族這件事情,都會一直存在。意思是,殺人是一種自然現象。
「殺人是一種自然現象」,這是對於許多人而言,難以理解甚至難以接受的事情。促發殺人的動機實在太多了,從有人類歷史以來,不管是戰爭、屠殺、暗殺,不管有沒有國家、有沒有法律、有沒有死刑,殺人都不曾在任何人類社會中消失。
死刑有許多層意義,以「減少殺人或者其他重罪的犯罪率」而言,死刑能嚇阻的從來就不是那些「不管有沒有死刑都會殺人的人」,而是那些「因為可能被判處死刑而不敢殺人的人」。換言之,以台灣這個有死刑(而且仍會執行死刑)的國家而言,鄭捷或者龔重安,顯然不是死刑能恐嚇得了的對象。
既然死刑沒能嚇阻龔重安犯下殺童重罪,為什麼支持死刑者(或者說,反廢死刑者)反而更被激起情緒了呢?這是基於一種復仇的情緒。先說好,我並不認為想復仇是一種應該被壓抑的情緒,因為想復仇背後最大的主因其實跟「公平正義」有關──如果我認為「殺人」這件事情強烈違反了公平正義原則,那麼自然會導向一個很強烈的解決方式,也就是殺了這個殺人者。
廢死或者反廢死,對我而言並沒有特別非支持哪一者的理由不可,因為兩者都無法真正解決犯罪(甚至是殺人)這個問題;我認為廢死或者反廢死其實更像是一種信仰。近五年來,台灣有三大重大且具爭論性的社會議題:核能存續、死刑存廢、同性婚姻合法化。這三大議題在國際上的趨勢是:廢核、廢死、支持同性婚姻合法。在台灣,除了同性婚姻合法化這件事情在民意上有明確朝向「合法化」的趨勢以外〈請參考:台灣社會變遷基本調查計畫第六期第三次調查計畫執行報告〉,核能存續與死刑存廢似乎都還沒真正有個方向。這三大議題,其實都是信仰,而信仰的核心是「我們期待中的美好社會應該是什麼樣子」?
廢死者或者反廢死者中,沒有任何一個人期待看到小孩被虐死的事件。大家都期待社會更美好,只是彼此對於美好社會的想像並不一致。
最後,我只想說我很難過。文化國小離我家並不太遠,新聞所細膩描述的殺人情境,我幾乎可以完全想像。我盡可能讓自己沒有情緒地寫下這篇文章,希望能讓情緒更加激化的廢死反廢死論述中,增加一些不同的聲音。我沒有非覺得要怎麼作才行,但我希望,彼此都能真正去聽另一方的聲音。
延伸閱讀
從鄭捷的四個死刑,看印度性侵犯遭虐死
鄭捷事件──「死刑」原生的罪與罰
因著愛,我們前行──回應關啟文〈同性婚姻是人權嗎?〉
反同志婚姻的邏輯在哪?
你記得今年3月6日發生什麼事情嗎?你可能不記得了。你記得的是去年5月21日,鄭捷在捷運的無差別殺人。鄭捷在今年的3月6日一審定讞四個死刑,而且這個判決還在Yahoo投票上拿下了92%的超高支持度,可以說是近年來所有的重大法律案件中,得到最高民意支持度的判決。就在鄭捷犯案大約一年、一審定讞不到兩個月的此刻,龔重安又犯下隨機殺人案件,這讓廢死跟反廢死的爭論與衝突又更進一步升溫。
對於廢死一方,龔重安案件正顯示了「死刑的恐嚇力有限」;對於反廢死一方,龔重安犯後的反應,卻讓人更加懷疑到底有沒有必要再給與任何回歸社會的機會。兩邊都沒有錯,但更貼近真實世界的論述是:不管有沒有死刑,人類殘殺同族這件事情,都會一直存在。意思是,殺人是一種自然現象。
「殺人是一種自然現象」,這是對於許多人而言,難以理解甚至難以接受的事情。促發殺人的動機實在太多了,從有人類歷史以來,不管是戰爭、屠殺、暗殺,不管有沒有國家、有沒有法律、有沒有死刑,殺人都不曾在任何人類社會中消失。
死刑有許多層意義,以「減少殺人或者其他重罪的犯罪率」而言,死刑能嚇阻的從來就不是那些「不管有沒有死刑都會殺人的人」,而是那些「因為可能被判處死刑而不敢殺人的人」。換言之,以台灣這個有死刑(而且仍會執行死刑)的國家而言,鄭捷或者龔重安,顯然不是死刑能恐嚇得了的對象。
既然死刑沒能嚇阻龔重安犯下殺童重罪,為什麼支持死刑者(或者說,反廢死刑者)反而更被激起情緒了呢?這是基於一種復仇的情緒。先說好,我並不認為想復仇是一種應該被壓抑的情緒,因為想復仇背後最大的主因其實跟「公平正義」有關──如果我認為「殺人」這件事情強烈違反了公平正義原則,那麼自然會導向一個很強烈的解決方式,也就是殺了這個殺人者。
廢死或者反廢死,對我而言並沒有特別非支持哪一者的理由不可,因為兩者都無法真正解決犯罪(甚至是殺人)這個問題;我認為廢死或者反廢死其實更像是一種信仰。近五年來,台灣有三大重大且具爭論性的社會議題:核能存續、死刑存廢、同性婚姻合法化。這三大議題在國際上的趨勢是:廢核、廢死、支持同性婚姻合法。在台灣,除了同性婚姻合法化這件事情在民意上有明確朝向「合法化」的趨勢以外〈請參考:台灣社會變遷基本調查計畫第六期第三次調查計畫執行報告〉,核能存續與死刑存廢似乎都還沒真正有個方向。這三大議題,其實都是信仰,而信仰的核心是「我們期待中的美好社會應該是什麼樣子」?
廢死者或者反廢死者中,沒有任何一個人期待看到小孩被虐死的事件。大家都期待社會更美好,只是彼此對於美好社會的想像並不一致。
最後,我只想說我很難過。文化國小離我家並不太遠,新聞所細膩描述的殺人情境,我幾乎可以完全想像。我盡可能讓自己沒有情緒地寫下這篇文章,希望能讓情緒更加激化的廢死反廢死論述中,增加一些不同的聲音。我沒有非覺得要怎麼作才行,但我希望,彼此都能真正去聽另一方的聲音。
延伸閱讀
從鄭捷的四個死刑,看印度性侵犯遭虐死
鄭捷事件──「死刑」原生的罪與罰
因著愛,我們前行──回應關啟文〈同性婚姻是人權嗎?〉
反同志婚姻的邏輯在哪?
留言
張貼留言